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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0 章 90(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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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毓到敦煌会馆的时候,这里已经空荡荡了。

薛宣平捧着一个青花大碗,正指挥着赵毓发过来的几十个账房清账。

“老赵,发财啦,发财啦!”薛宣平吃了最后一口裤带面,赶紧把碗放下,“这一次赚的钱,十辈子吃喝嫖赌都花不完!”

赵毓同整个雍京打对盘。

他赢了。

通杀!

至于西北道的生死约,不过是他割麦子时候顺带着收割的半亩地韭菜。

“其实你不知道从哪儿淘换来的银子没兑出去多少。”

薛宣平用布巾摸了摸嘴巴。

“要说,那东西可真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纯度,舔一舔都是甜味的。这群挤兑的人也是有病,刚开始一个一个的跟抢不到水饭的饿死鬼,后来一看银子多了,他们又说什么现银太沉,不好拿,还有什么放在家中不安全。于是,在他们围观了这些白银之后,非常心满意足的揣着你给的汇票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货币的根源在于“信任”。

黄金白银这样“五行百产之精华,山川、阴阳所炉备”的贵重金属做货币,是因为稀少、贵重和不容易腐朽的天性得到百姓的信任。这种信任非常可贵,尤其在乱世更是可贵。山河破碎的时候,只有金银这种集天地灵气的圣物可以穿过战争与生死,拥有不灭的信用。

不过,“信任”一样可以锻造,却极难,难于登天。

如果不难,那么自从中统大宝钞崩溃以来,大郑王朝三百年的盛世,为什么不能再锻造出一份“信任”?

西北道赵字头的汇票踏破生与死的关口,在白银国度一片兵荒马乱的时候,被留园高纯度的白银锻造成“不灭的信用”,得到了天下的“信任”,从而一举收复失地,拥有重塑江山的权力。

这些宣纸做的白银就像是慈悲的雪,覆盖了大地上所有伤痕,也许无法治愈这满目疮痍、尸山血海,至少不会再呈现暴尸荒野之象了。

“老赵,关于咱们西北道的赌约,我是这么想的。”薛宣平,“除了老八之外,大家把份子留下,各自的生意拿走。我估计你也看不上这些鸡零狗碎。大家兄弟一场,一起出生入死这么多年,不要把事情做绝,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好。”赵毓点头。

薛宣平,“老八的事,我,……”

赵毓说,“老八的那一份也让他拿走,他家中有一群大小老婆和孩子,这些人都要吃饭的。不过,……”

薛宣平,“怎么?”

赵毓轻飘飘的说,“把昌渡吃里扒外,将我们有鸾字头债票传扬出去想要掏空西北道的事情告诉萧老大,让他离开之前自己清理门户。”

“嘿!”薛宣平,“这做法我喜欢,你还是那么阴损阴损的。不过,……”薛宣平心中有些狐疑,“老赵,你是怎么知道这事儿是老八捅出去的?”

赵毓不说话。

薛宣平一拍脑门,“嘿!我都高兴傻了。这缺德事儿都能做的出来,不是老八还能是谁!”

他们到了厅堂。

“你老丈人一直在,你们进去喝喝茶,我这边的事马上就好。”

赵毓看见尹明扬坐在那里,正在看一本书。

“爹。”

看见他一来,尹明扬放下书,从椅子上站起来,“你来了。”

薛宣平没靠近过这位尹部堂,他害怕,不过他听见尹明扬赵毓翁婿两个人说话,就站了一下。

——奇诡!这位不可一世的部堂大人怎么还站起来?!

赵毓不是他们家的入赘女婿吗?

老赵不是应该签了“小子无能,改名换姓,活不回家,死不回莹。遵守家风,勤耕苦作,如违管教,逐出家门,乱棒打死,不得异言。泰山滚石,永不回头。”的入赘婚书了吗?

怎么,这位尹部堂面对老赵表现的,……,这么客气?

客气到似乎都不像是长辈面对晚辈。

他们好像是,……

赵毓不知道薛宣平肚子中的小九九,他让人给尹明扬重新换了一盏茶水,“爹,今天多亏了您在这里坐镇。您给我的汇票我让账房尽快清账,您找人带回云中,把那些土地再赎回来。桂宝儿娇生惯养,三百亩地是吃不饱的。还有,那笔汇票放到赌局一部分,我算了一下,赚的有点多,您有什么打算?”

“你看着办。”尹明扬也坐下,“我说过,绮罗的那份就是你的,你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

“好。”赵毓点头,“我让人买些田庄、铺子什么的,再存一些现银和汇票。这些东西桂宝儿和花骨朵对半分,您觉得可以吗?”

尹明扬点头,“好。”

今天一白天的暴雨将园子中的树叶与花打落了一地,仆从连忙打扫。只是,毕竟初冬了,枝头上挂不住青翠的叶子与似锦的繁花,于是,刚打扫完不一会儿,青砖上又落下几朵蔷薇。

薛宣平看到赵毓也坐下。他先是长长舒了一口气,随后,端起来盖碗,手指捻着碗盖,将茶水刮了刮,开始安静的喝茶。此时的赵毓像戈壁上的游魂。

不知怎么了薛宣平打了个激灵,他那颗饱含着裤带面的脑袋中有什么东西从平日不见天日的底部微微泛了起来。

他耳聪目明,做“包打听”的生意。

薛宣平曾经听到过一个传闻,有人说尹明扬一世英雄,可惜,却私德有亏。这个“亏”就是“攀附”,而且还是“献女攀附”。想他堂堂疆臣,手握重兵的“藩镇”,居然也能做出卖女求荣的事情,有些局外人还颇为不耻。只不过这个传闻过于荒谬,事实上,有关帝王将相的传闻大多荒谬的离谱,所以大家传起来非常热烈,但是真正相信的人却不多。还有,能让“藩镇”攀附的人,地位不言而喻,哪能瞒得住?

人家尹部堂只有一个闺女,还找了个上门女婿,日子过的也通顺。赵毓这个人身世过于诡秘,虽然可能因为是罪臣之后的原因不能像他老丈人那样建功立业,却依旧能纵横西疆。

久而久之,关于尹家攀附的传闻就淡了。

此时,薛宣平不知道怎么了,心中冒出来一个想法,像刀一样,根本挥之不去。

传闻,……也许是真的!

赵毓放下盖碗,举目四周,他的眼神又停留在外面,以巨木构架的四面八角楼上挂着“西北道”的匾额。

微雨依旧未曾停歇。

此时的匾额没有签了生死约离去那日见的刺目,深沉的木色,在灰暗的天空中被雨雾半遮半掩,显得厚重而恢弘。

却有一种即将落幕的悲怆。

赵毓回到大正宫的时候,已经是夜里。

寝殿中,文湛坐在百盏烛火下,拿着银刀正在削荸荠。这是今年太液池中最后一网了,捞了它们上来,整个太液池中仅留下红莲的残骸,根部窝在淤泥中,等待着明年开春重焕勃勃生机。

赵毓坐在他身边,文湛喂了一颗削好的荸荠到他口中,赵毓一咬,清脆爽口。

“真甜。”

文湛,“今天刚捞上来的。”

赵毓,“我是说你。”

“……”

皇帝看了他一眼,仅仅莞尔,低头继续削荸荠,只是手指似乎有些握不稳刀柄,几下都滑了。

赵毓轻轻笑了一下,才说,“你从户部调了那一百多十个账房还在清账,估计没个十天半个月的,账目是不会清爽的。韦睿他们也不能退,他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善后,对了,那些人把御林军的那层皮换下来,只穿黑色劲装,还不难看。哦,留园的银窖露了白,不能再用了。我听说西山那边有一座山被挖空了,好像是当年那位先王的银窖,可以把那些白银放在山里。”

“嗯。”文湛听着只是点头,似乎,此时削荸荠才是他最重要的事。

赵毓又说,“这一次收割的有点狠。好的消息是,银价平稳,户部收税不用刮地皮了;更好的消息是,养兵,应该也够了。”

手握雄兵的“藩镇”是皇帝的心腹大患。削藩之后,如果没有巨额军费支撑,必定酿成兵灾,到时,盛世必然倾覆。

文湛又喂了他一颗削好荸荠,“晚上饿吗?”

“不饿,刚才我在敦煌会馆吃过了。我看西北道的匾额也要换,你给我再写一个,我找人雕刻好,挂在那里的四面八角楼上。”

“好。”

文湛起身,旁边的黄枞菖连忙捧过来清水瓶和丝巾为他洗手,随后,他拉起来赵毓,“一起出去走走。”

绵延了一天的雨,终于停歇。

子夜,皓月当空。

大正宫的朱墙黑色琉璃瓦在月光下被镀了一层银。

赵毓一到晚上眼神就不好,文湛拉着他的手,在禁宫中慢慢走着。

这里,他们从小走到大,似乎每一段宫墙,每一段石子路,每一棵树下,都有他们的痕迹。

竟然有一丝的恍惚。

赵毓似乎看见了小时候的他们,两个小孩子也是手拉着手,顺着御园跑了过去,笑声几乎要被阴冷森然的禁宫淹没,光影明灭,留下影子是他们身上黑色缂丝骧翥纹锦袍擦过花枝。

再向前,……

赵毓停住。

那里,是微音殿。——黑瓦朱墙并不宏伟,殿外四周开阔,站着几排石像一般的御林军。这里没有禁宫中其他宫殿的雕梁画栋,也没有御园水榭亭台的烟雨朦胧,却独有一份肃穆和端庄。

这是皇帝处理机要大事的地方。

这是王朝的纪要中枢。

文湛拉着他,“进来吧。”

已经过去十四年了,自从赵毓被封亲王开府建牙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名正言顺的进过微音殿。

里面还是记忆中的样子。

价比黄金的太湖金砖铺满地面,黑色檀木的柜子顶天立地,黄金做的把手与锁经过千年,已经褪去了耀眼的光,变得柔和与古朴。

文湛到书案上铺开宣纸,提起毛笔,饱蘸了浓稠的墨汁,悬腕写了三个字——元承行。

赵毓,“怎么叫这个名字?”

文湛,“你原来不是用过元承这个名字吗?”

赵毓点头。

文湛,“挺好听的,不用改了。”

元承——元熙,承怡。他的年号,他的名字,缔结百年,永不分离。

文湛记得,久远之前,他曾经在殿外的花丛边对承怡说过:

“承怡,大郑的皇位,有一半是属于你的。”

“所以……”

“把你的心给我。”

当年如此绝望的一个请求,如今,他已经如愿以偿。

外面忽然点燃了万盏明灯!

赵毓推开宫殿的雕花窗。

高耸入云的朱墙黑色琉璃瓦将大正宫与人间隔离,外面的人不知道,此时,在皓月之下,整个宫殿亮如白昼,薄透似琉璃!

起风了。

太液池水泛起波澜。

宫殿的灯火洒下点点碎金,印在波浪上,明灭摇动,犹如万千游鱼渡过沧海。

……

承怡,只有印着你名字的债票拥有战争、挤兑、生与死试炼出来的信用,——不灭的信用。

它不会敛尽天下之财,它可以破除时间的限制,可以从虚无中变幻出财富。让大郑的子民,无论是王公权贵、富商巨贾,还是小民百姓都可以安稳度日。人们不会因为高昂银价卖儿鬻女,出手赖以生存的土地,质押先祖披荆斩棘留下的祖产。.x33yqx?.??br>

待户部重塑税制,我将大郑的国税押给你。

发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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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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