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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1 章 10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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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熙宫有淡淡白昙花的香气,水一样。闻着这样熟悉的味道,赵毓终于渐渐安眠了。他躺在这里,如同回到故乡的旅人,四肢百骸都浸润了怡然,慢慢舒展,像一片树叶终于落到了它应该落在的地方。

天不亮,文湛需要起身。他很轻很轻的亲了一下赵毓的额间的碎发,不敢惊动他,很轻的下了床榻,让外间伺候的小太监拿了冷水浸润布巾,按在腹下,很慢很慢,才将自己汹涌的情绪一点一点镇了下去。

柳丛容为他更衣,并且很小声的说了一句,“大小姐过来了。”

今日,赵格非进玉熙宫的时辰比平时早一些,天还没有亮,她本来想着换了书回去再写几张字,没想到在这里遇到柳丛容与黄枞菖,还有那些平时只在皇帝寝殿周围护卫的兵士们。

这个,……

很不幸,她还见到了文湛。

今天这位“六叔”很不一样,到底哪里不一样,赵格非说不清楚,只是觉得现在的他似乎是另外一个尘世的人,那个尘世漂浮于俗世之中,却属于长大后的人们。那里也许布满了荆棘,悬崖与令人万劫不复的深渊,依旧存在着绚烂的鲜花和甘甜的蜂蜜,引着人们追逐,却不死不归。

赵格非恭恭敬敬的问了安,“六叔。”

文湛问她,“这么早到玉熙宫,是要看书吗?”

玉熙宫原本没有存书,赵格非在禁庭看书不方便,黄枞菖将赵毓原本放地窖的书柜们都搬了出来,又布置了许多他原先看惯了的书籍。

“是。”赵格非回答,“上次拿了本古楚语的《楚辞》,太艰涩,看不太明白。开春之后我就要去谢家读书了,谢冬荣先生给书单很规整,先要从儒家经书开始读,打个好基础,所以我想着先把书放回来,等以后闲了再看。”

文湛点了点头,“你早上用膳了吗?”

“没用。”

“在这里吃点吗?”

赵格非看了看文湛,又看了看不远处的黄枞菖,那边似乎没看到她,一直低着头摆弄茶具。皇帝也不说话,只是等着,于是,她点点头,“好,谢谢六叔。”

文湛问,“今天还拿新的书?”

赵格非,“想拿一本庐山先生的《戏文散编》。”

文湛把赵格非手中的书接过去,吩咐柳丛容准备早膳,随后便引着她到后面林立的书柜丛中。

“格非。”

“是,六叔。”

“你爹,送你去谢家读书,你外祖父同意吗?”

文湛把那本《楚辞》插|回去,抬手,从第七排的一个旧书柜中抽出来一本书,正是赵格非想要看《戏文散编》。他并没有递给她,而是随手翻开,果然发现里面有一些春|宫,于是很自然的放了回去,继续找那本应该被承怡塞在哪个不见天日角落的洁本。

赵格非,“……”

过了一会儿,她想起来方才文湛似乎在问他话,她这才连忙回答,“我的事一向是我爹做主,之前我娘都不说什么的,外祖父自然更不会说什么了。只是,现在我大了,我爹也会问过我的想法。这次去谢家读书,是我自己愿意的。”

文湛,“为什么?”

赵格非,“谢冬荣先生教女学生读四书。”

文湛,“考不了科举也要读吗?”

最后一排书柜,最底一层,被尘土覆盖,他低下,眼睛一排书一排书的扫过去。

“考不了科举更要读。”赵格非,“我想要知道这个尘世本来的面貌,越真实越好。既然四书是圣人经书,是世间一切高爵厚禄的敲门砖,我想要仔细研读一下,它究竟是什么。”

文湛转过身,看着她,伸手,递过来一本书,正是赵格非要找到的戏文散编。

洁本。

经过前朝学士尤清篆编校,无一丝一毫有伤风化的言辞,干净的如同一份清澈见底的白米汤。

他们回到前殿,柳丛容早已经备好了膳食。

桌面上铺着的吃食非常丰盛,各式宫点做的非常细致,清粥放在瓷碗中。

文湛让赵格非坐,“不知道你过来,没有准备你爱吃的荞麦。这些都是承怡吃惯的东西,你看看,有没有爱吃的东西?”

随后,他们吃饭的时候,文湛没有给赵格非夹任何东西,他知道,他给她的东西,她一定会吃,无论她是否爱吃。

餐桌上没有承怡,就会变得异常安寂。文湛忽然问了一句,“格非,兰叶巷那个罗小姑娘,是怎么回事?”

赵格非正在咽一口红豆糕,听文湛这样问她一不小心,差点噎死。黄枞菖连忙端过来一碗茶水,让她顺顺。赵格非知道自己这样算是御前失仪,实在不好,于是情急之下只说了一句非常要紧的话,“我爹从不买妾!”

文湛,“……”

过了好一会儿,赵格非才把打嗝压了下去。

文湛等她平静下来,认真思忖了一下才说,“格非,你爹之前的身份是先帝亲自下诏册封的亲王,那是大郑最高门第的公卿。难道,你以为拥有这样王爵的人,与山中落魄书生一样吗?”

赵格非,“……?”

文湛却不在这个事情上多纠缠,他简单问了问罗小草的事情,问,“格非,你认为承怡会放任不管吗?”

“不会。”赵格非摇头,“我爹不是那样的人。”

文湛,“因为他重情重义?”

赵格非认真想了想,谨慎的说,“因为放任小草进徐府这件事从根本上违背我爹为人处世的方式,他应该不太会选择这种做法,这同他是否重情重义其实还不太一样。”

文湛,“愿闻其详。”

赵格非,“小草只是农家女,任何一个人,稍微一权衡都知道舍弃她而选择徐家。只是,权衡这种做法,其实很多时候不一定是最好的做法。”

“许多人做事只喜欢权衡。以为自己做出的抉择是最适宜的。只是天下之大,世事之繁杂,人心之险诈,单凭一己之力权衡,如何确保这个抉择可以经得起人心,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在我看来,很多权衡,不过是走了一条捷径而已。可是爹也说过,世上的捷径多是陷阱,他还说,淹死的都是会凫水的,这世上做丢了西瓜捡芝麻的事的人,多是聪明人。”

“为了攀附权贵而选择抛弃弱小,能做出这种事的人,必定是聪明人。”

“我爹不是聪明人。”

承怡是不是聪明人,文湛很少去想,就像他从来不会在意自己的手是不是白皙,是不是像什么名贵的玉雕,对于他来说,手能用就好,而承怡对于他来说,如同生命中不可分割的存在,只要是他就好,别的一切都不重要。

但是,对于朱七姐来说,赵毓极聪明,甚至是聪明的过了头!

麻烦,而且令人恐惧。

京郊。

一个不起眼的农庄。

朱七姐带来的十个护院被人押在马厩中,她本人还算被礼遇,仅仅被“请”到北屋,坐在一把圈椅上,手边还有一个盖碗。赵毓将碗盖掀开,拎着一个黑铁壶,向盖碗中注茶水,颜色黑褐,带着一种奶腥味。

“喝了七姐那么多的龙井、毛峰、六安瓜片和碧螺春,您也尝尝我们贩的茶。这是要运到北方和蒙古人换马匹的砖茶,不能泡,需要煮,还加了牛乳和盐,味道嘛,喝习惯了就感觉不错了。”

朱七姐虽然是女流,却见惯了大场面,为人也四海。她同赵毓是旧相识,赵毓是她的老主顾,这些年,这位赵老板在她那里摆酒请客,让她赚了不少,再加上赵毓与原来十三行的周熙是好友,从哪里讲起来,眼前这个人,都是她不想得罪的,只是,世上的人和事总有例外。

“赵老爷,有话直说。”

赵毓给朱七姐对面坐着的一个男人也倒了一碗热奶茶,随后,他自己给自己也满上一碗,稳稳当当的喝了两口。

朱七姐的眼睛一直看着对面那个人。

这个人她见过一面。

那一次,她的园子里新请了岭南厨子,永嘉周熙做东,赵毓带着那人过来喝花酒。当时在场的都是十三行的老主顾,任谁拎出来都是雄霸一方的财神爷,众人即使并不熟识,私下也互知一些底细。

只除了眼前这个年轻的男人。

此人背景成谜。

谁也没有见过他,谁也不认识他,众人只知道他是赵毓带来的人,除此之外,一无所获。

一个人,如果可以在雍京城隐藏的如此深,这些手眼通天财神的耳报们费尽心力都挖掘不到的身世,这事情本身就可以带给人诸多念想,诸多变数,诸多危险,令人不安。

此时,屋子外面进来几个人,一身皂,手中拎着几口箱子。

放下。

打开箱子盖,一股怪味逸了出来,犹如陈旧的尿。

赵毓走过去,低头看了看,蹲下,他用刀撬开盖子下面第二层木板,露出里面真实的货,一个一个黑褐色的大圆球,外面裹着烟叶。

——鸦片!

朱七姐看着他,忽然笑了起来。她原本就是扬州盐商的瘦马,一颦一笑对着镜子练过几十年。此时,她更是用上了生平所学,顿时,犹如多年道行的狐拜月而生,声音随着笑,带着千娇百媚的颜色。

她开口,“赵老爷这是做啥子啊,侬不认得鸦片膏子,不是啥值钱货。”

赵毓也笑,“暹罗王每年往大郑运五、六百斤鸦片膏子,就够他们换几大海船的丝绸瓷器,这玩意儿的价格比黄金还贵,很值钱的好伐。”

他用刀在烟膏上剜了一下,将东西送进嘴里面,抿了一下,随即吐出。诸如此番,他将这批货大抵验了一下。

最后,赵毓用清水漱口,说,“这批货有问题。”

朱七姐,“赵老爷这是要黑吃黑?”

赵毓,“大郑没有禁鸦片,你卖烟膏不算黑。我要是吃了这批货,我才是黑,那算是打劫,不算黑吃黑。再说,西北道招牌还在的时候,我们就不做烟土的买卖,现在改成元承行,更不会沾这种断子绝孙的生意。”

朱七姐不说话,单是看着他。

赵毓,“我说七姐的货有问题,是说你货不对版。七姐,您看,箱子上标着泰西的字,一行一列,像是蚯蚓弯弯爬,这明明白白写的是派脱那土(最上等的烟土,大圆球式样,质地较软,裹以烟叶),印度产的,从外洋直接运来的。只是,我验了验,您这几个箱子里面却是下等烟土。这挂羊头卖狗肉的买卖,一来一去能赚个十倍甚至几十倍的差价,可是,风声要是走漏了,七姐的名声就毁了。”

朱七姐,“沈臻沈老爷被抄家下了大狱以后,生死不明,雍京的烟土就断了顿。随后,赵老爷您的元承行封了西北商道,南洋那边又有海禁,话,赵毓又说,“这大千世界,爱有千般,恨有千般,无论爱恨都是缘,孽缘也是缘。”

“徐小公子身份贵重,见过的美人犹如过江之鲫,对于罗小草这么个农家少女,即使这个少女长的些微出众一些,那也只是一时贪鲜,就算强买进府为奴为婢,为此坏了一个清白良家女子的一生,也不算很令人诧异。毕竟人生来有高低贵贱,有的时候认命总要好过一些,我对这些衙内公子们的品行没有太多的期待。”

“我奇怪的是,徐小公子怎么那么凑巧难得一次去进香,又那么难得就一眼见到了寺庙门口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丫头?随后,又那么十分凑巧知道这个小丫头经过朱七姐您的手被转卖过?最后,实在是凑巧中的凑巧,我从您手中买下这个丫头,已经撕毁了卖身契。这个世上无巧不成书,可是巧成这样,也够烟波江上使人愁的,愁人,真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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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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