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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7 章 107(1 / 1)

107

尹徵惨,比穷书生还凄惨。

人家穷书生头悬梁、锥刺股,每日三更睡五更起,一旦金榜题名,就有黄金屋、颜如玉和车马簇簇。

而他又有啥?

他觉得他亲爹尹明扬老了,有些糊涂了,解甲归田之后一身蛮力无处可发,全倾在自己的功课上面,也不管他是不是已经没有任何前途可言。尹徵被迫读了一阵子书。每日里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着实有些生无可恋。他想要反抗,却又没有他姐夫那种混不吝的二百五劲儿。他亲爹尹明扬虽然已致仕,可当年纵横西疆十六国战场的‘西北王’的诨号不是白来的,余威极大,在这位老爷子面前,他实在没法子像他姐夫那样应对的游刃有余,于是,只能认怂。

他亲爹让他干啥,他就得干啥。

今天二月二,龙抬头。

早上卯正二刻,小厮奉老爷的命把他从被窝中揪出,让他在火还没有生热的书房写了一百个大字,手指都僵了,这才喝了一碗熬煮的浓浓的红糖姜茶,放他回房更衣换装。他接了请柬,今天有约,要出去游园喝酒。

“少爷快一些,时辰不早了。”小厮催着,“老爷在正厅陪客,让您这边一好,就过去。”

“谁来了?”尹徵叉着两个胳膊,像个叉在红柳枝上的拉莫孔雀河中的鱼,正在被沙漠中的碳火烧烤,“是不是又有人上门,给我姐夫说媒?”

尹家算大户。

他们的老巢虽然在西北云中,可雍京城中也有族人,以及不少沾亲带故的,还有更多平时八竿子也打不到的一表三千里的远亲。这些人不知道吃错了什么,从正月就开始陆续登门,理由千奇百怪,可是话里话外大抵都是一个意思,——给赵毓保媒。

“五老爷(尹明扬在族里排行第五),您家姑娘虽然去了,可这女婿就着,手一扬,让大家停下,修整一下。

“不能够。”赵毓说着下马,接过宁淮侯侍从递过来的水囊,里面是还温热的红枣姜茶。

尹徵也从车厢中跳出来。

一下子就要往赵毓身上扑,还没等动作,崔珩告状,“承怡,你小舅子不老实,他抠我的马车抠了一路,一会儿我得看看,要是损了什么,我找你老丈人要账去!”x33yqx?.??br>

“我赔,我赔。”赵毓笑着说。

尹徵听这话倒是老实了,乖乖觉觉的走到赵毓身边。旁边有人也给他拿了水囊,他不渴,马车的车厢中让崔珩布置了一个大瓷壶,里面是温茶水,此外还有一些点心,所以尹徵虽然一直刮马车壁,嘴里倒也没有闲着。

只是,……,方才这位宁淮侯称呼他姐夫什么?!

——承怡?!!

赵毓却十分稀松平常的样子,对宁淮侯说,“老崔,这次麻烦你,不然我可真是分|身乏术。”

“不,不,不,不麻烦,一点不麻烦。”崔珩则摆手,“只要让我干点别的,不去教那三桶浆糊读书,我干啥都成。”

赵毓又笑着说,“黄槿他们怎么又成浆糊了,你不是说人家三个像三朵葵花吗?”

崔珩,“人家葵花脸蛋子里面都是瓜子,油亮亮的,加上桂皮八角和花椒一翻炒就能上桌。黄槿,赵大妈还有那个赵大爷他们脑壳子中都是浆糊,根本摆弄不清爽。这都两天了,一本《三字经》都背不过,他们真不是读书这块料。”

“可是,……”尹徵忽然开口,“我在云中读过书,私塾中,一本《三字经》先生要讲三个月的。”

此时,崔珩瞥了他一眼,“尹公子,你那位先生还健在吗?”

尹徵点头,“在。”事实上,那位先生是族中长辈,有举人功名傍身,十分注重惜福养生,又没有案牍劳形,身子骨很是健壮。

“那位老先生没被你们这群浆糊的愚笨气到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躺倒棺材板中,两眼一闭,直接去见至圣先师喊冤?”

说完,这位宁淮侯使出自己名票的功力,气沉丹田,直接来了一段西皮流水:

“孔圣人别走,我喊冤。你说‘有教无类’理太偏!世人多愚钝,脑袋中灌浆糊,一本《三字经》读仨月,不说自己像头猪,反怪先生不教书,气得我小老儿直接下阴曹见到您老人家嚎一通!冤枉啊!~~~~~~~~~~~~~”

尹徵,“……”

“别抱怨了。”赵毓,“老崔,我又给你收了个学生。这一次,你可真要正经做先生了。”

“谁?”崔珩还在挣扎,“要是还这么笨,我要挥刀自宫。”

尹徵,“……”

赵毓却笑着说,“这个学生笨倒是不笨,就是身份有些复杂。”

崔珩,“你之前哪个相好的嫁人之后不守妇道,红杏出墙之后另外下的崽儿?”

“不是。”赵毓摇头,“这个孩子出身青楼,却是良籍。按照大郑律法,他可以读书,也可以科举,却没有学堂肯收。”

崔珩一下子就明白了,“哦,那个玉什么香的儿子。”

赵毓,“玉芳。”

“不管那娘们叫什么,这孩子聪明就成。”崔珩摸了摸自己的良心,“虽然教人读书识字是一件积功德的事,可愚笨的学生却总能激起我内心的杀机,让佛祖怪罪,实在得不偿失。”

赵毓,“你能答应就好。”

众人修整完毕,上马上车,继续北行。

今天早上赵毓起的太早,现在有些困倦,所以他弃马同尹徵一起上马车。崔珩派了个稳妥的人赶车,同时也照顾着他的坐骑。

赵毓在车厢中裹着被子刚躺好,就听见尹徵问他,“那个,……,姐夫,方才那位崔侯爷……”

“我在雍京还是有一些亲朋故人的,这位宁淮侯就是其中之一。”赵毓说着,闭目养神,不一会儿,竟然睡着了。

尹徵没叫他,给他压了一下被子。其实,他想要问赵毓的是,——崔珩为什么叫你,……承怡?

承怡,祈王承怡。

尹徵记得自己对赵格非曾经说过,“当年的皇长子祈王,权倾天下,宠冠诸王!可惜,临了据说不是先帝骨血,被褫夺王爵,废为庶人。现在是生是死都不知道了。估计,这位坟头的草都有一人高了。”

此时,车厢窗子的锦帘被掀起,崔珩在马上屈身,看了看里面,随即抬手吩咐所有人慢下来。

马车平稳的慢慢走着,像一条在宁静的河水中滑动的船。

承怡,……

祈王?

雍王别苑。

这里尹徵去年来过,当时他同赵毓一起,像两个从乡下刚进城的傻蛋。

当时的赵毓更不堪,裹着一个破棉袍,活像跟着他蹭吃蹭喝的穷亲戚,要不是攒局的宗政文辩厚道,就他姐夫赵毓那身行头,他们两个都要遭白眼。

尹徵觉得,现在看来,有眼无珠,没见识的人,恰恰就是自己,也许,也只有自己而已。

今天到雍王温泉别苑的时辰,比那次稍微早一些,虽然不是戊正二刻,却也快日落西山。这里依旧是幽林山谷,流水潺潺,屋檐瓦舍俱是朱墙黑色琉璃瓦,昭示着主人一等亲王的尊荣。

别苑中门大开。

雍王府的大管家卫锦等候多时了,他最先看见崔珩,连忙过来牵马坠蹬,“侯爷真是稀客。我们王爷给您府邸送的请柬都装满箩了,就没见您赏过脸。今儿怎么有兴致过来一趟?”

崔珩下马,笑着说,“这些年我不是一直瞎忙嘛。王爷功课又要紧,我就想着,我这种不上进的土旮就别有事没事跑过来凑热闹了,省的打扰王爷读书,让圣上怪罪。”

“侯爷真会说笑。”随即,卫锦看到尹徵,连忙见礼,“哎呦,尹部堂家的大公子。咱们第一次见,这些年您老过的可好呀!”

尹徵没见过这阵势。堂堂雍王府的大总管,皮肉笑的都像一朵盛开的菊花,平时傲到雍京城那些权贵们见了他都要矮上半头,如今冲着自己施礼,让他全身上下脊椎骨疼。他连忙恭恭敬敬的还礼,“卫公公好。”

赵毓下了马车,手中拎着崔珩送过来的一包花生糖,笑着说卫锦,“老卫不学好,专门吓唬小孩子。”

“赵先生这是冤枉我。”卫锦一见他,连忙过来,将他手中的东西接过去,“奴婢让人好好伺候崔侯和尹大公子,赵先生您先跟我走,王爷等您多半天了。”

尹徵就觉得这一趟来,与上次的感觉天壤之别。

他们一进园林,就碰到了盛幼杏。

这位盛小公子是东海水师提督盛执玉的小儿子,他也是上次在雍王别苑结识的尹徵和赵毓。当时他被赵毓踢下水救人,却因为不会凫水反而被赵毓拉扯上岸。他爹虽然镇守东海,诨号‘狂蛟’,海战名将,水性也是出了名的上佳,可是他这个儿子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旱鸭子。

这不稀奇。

因为,盛幼杏从小在雍京长大,没回过祖籍,没跟从他爹在任上,没见过大海,更不会凫水。

一条不成文的惯例,已经成例七百余年了。手握重兵的‘藩镇’、将军,还有总督、提督这样的封疆大吏都有儿子居住在雍京城。这些朱门贵公子们说是被荫蔽的苗裔,自幼享受京师的千年繁华,说到根上,他们是被父祖质押在天子眼皮子底下的人质,置换‘虎符’的傀儡。

尹徵在尹明扬出征西北的时候就跟随家族回到云中,其实是极特殊的例外。

“崔侯爷,赵世叔。”盛幼杏落落大方,“我父亲前些时候进京述职,只在雍京住了两天,去拜会了崔侯爷聊了聊东海布防的事,没去赵世叔府上,请您见谅,不要埋怨他。”

赵毓则笑着说,“他有正经事情做,我有什么可埋怨的?对了,你爹身子骨还好吗?”

盛幼杏,“还是那风湿的老毛病,一直养不好,一到阴天下雨全身就疼。崔侯爷已经送了我父亲十几斤虎骨泡酒,想来能缓解个一二。”

赵毓,“老盛也是望六十的人了,平时也要多保养。”

盛幼杏,“王命所致,不敢怠慢。”

赵毓明白,他同这位盛小公子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就连闲话家常都费力,于是把尹徵托付给他,让他们小孩子到院子里面找些好吃好喝好玩的东西,顺便看看冰封的湖水中舞榭歌台上的轻歌曼舞。

崔珩则不与这群小孩子一处玩耍,卫锦命人带着他到后面的小院子,专门派了两个小戏过来,就在他眼前给他唱几折子《西厢记》。

这一次,雍王别苑中的客人并不多,却个个背景不凡。尹徵的父亲已致仕,不过,即使‘西北王’正熏势的时候,也无法比拟眼前这些簪缨华族。尹明扬科甲正途出身,一品文官,但尹氏毕竟只是官僚;而他们,哪个家里不是供奉着十七、八层的牌位,数百年世袭的荣华?

原本尹徵以为自己只不过是重复上一次的经历,如同一个刚进城的二愣子,随处可见冷淡有礼的轻蔑。

结果,……

这些人虽然门第高了一些,不过为人却异常和善。

宗政文辩也在,他本身就是一个厚道人,此时见到旧相识,更是殷勤一些。他带着尹徵和盛幼杏尝遍了王府的美食,还品了品窖藏了几十年的玉液琼浆,也喝到了今冬闽浙供奉的新茶。

歌台下,有人坐,旁人如同众星捧月一般,围着他。

隔离的不远不近,宗政文辩道,“中间那位是徐府的小公子,他父亲是如今镇守北境的甘宁总督徐绍。他旁边那位则是随侯家的小公子,他亲姐姐是吉王正妃。今天吉王也在,只是他老人家辈分高,还是雍王的叔辈,七殿下自然招待殷勤,想来我们也见不到。”

冰湖旁,山上。

暖阁。

雕花窗大开,赵毓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石恺同徐稚,这两个小王八蛋倒是臭味相投,聊得甚是开心。

距离窗边不远坐着雍王,他低头喝茶,不言不语。

越筝面前却是老吉王,凄风苦雨。

他说的却不是自己抵押封地要发国难财,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事,而是别的。

“老大,小七。”吉王用袖子擦鼻涕,“圣上已经下旨申饬我三回了,三回了,整整三回了!”

赵毓转过视线,“王爷别急。”

“我能不急吗?!!”吉王声音带着哭腔,“这俗话说,有一有二,没有再三再四。一般宗室就算罪过再大,一道申饬就得了,谋反的景王也不过得了两道申饬的旨意。圣上连着这三道圣旨,简直就是我的催命符。”

赵毓,“下旨申饬,不代表不亲近。王爷是圣上的家人,为了您好,陛下自然严厉一些。雍王自幼受教于陛下,有一丝一毫的过错,圣上也是下旨申饬。他受到的申饬比您还多两次。几道旨意毁不了骨肉情,王爷您,……”

“老大,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吉王一抹脸蛋子,“我同小七能比吗?他与圣上就算不是一奶同胞,也连着骨血!我呢,我只不过是他父皇的堂弟!要说,先帝活着的时候,我的日子过的舒坦,怎么到了他儿子手里,我就这么凄惨了呢?!!!”

赵毓皱了皱眉头,“王爷,先帝与圣上相比这种话,以后也不要再说了。”

吉王一下子收了声,越筝递给他一盏茶,他接过去,喝掉,润了润喉咙,这才平心静气一些的开口,“我知道圣上怎么说都会念着骨肉亲情,不会过于为难我。其实,……,我,……”

他看了看赵毓,又看了看越筝,像是狠下心,才道,“我怕的是都察院。”

吉王这才坐下,说道,“平日里,我只是一个管着皇室祭祀大典的闲散亲王,都察院根本注意不到我,可如今圣上这连着三道旨意,简直就像把我架在火堆上烧烤,我就跟我烤的那些肥猪一样,没刷酱料就皮开肉绽了。要是再不离开火架子,我马上就要祭天了。”

赵毓,“圣上合并了御史台与都察院,如今这都察院,权柄是大了一些。可是,他们言官监察弹劾百官,依旧遵循大郑国法,王爷也不用鳃鳃过虑,杞人忧天。”

“拉倒吧,承怡。这天底下,哪个人禁得住查?”

吉王一晒,“不说我,你岳父老泰山的底账就干净吗?他在边境多年,别的不谈,带兵的没有不吃空饷的,只这一项就是重罪。”

“还有,……”

“朝廷的赋税根本维持不了这十年的边境战争。况且,西疆十六国残余的那点老弱病残,咱们也不需要勒紧裤腰带,打这十年的仗。军费消耗数千万两白银,才终于熬到了久违的安宁。如果当年不冒进,只出重兵,以围剿为辅,安抚为主,我大郑王师所向披靡,一两年完全可以控制局面。再不济完,他递过来一个红色缂丝荷包,里面装满了小金元宝。

尹徵晕乎乎的接过去,满手的黄金也没有让他更清醒一些。他此时想的不是为什么忽然之间会称呼高高在上的雍王为七哥。

而是,……

六哥。

他究竟是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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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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