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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9 章 109(1 / 1)

109

赵毓让人带着礼金去城南望族何家,问问他们是否可以对于玉芳高抬贵手。

何家不肯为玉芳废了规矩,他们怕饶过这件事,以后别人有样学样,南城就不好管了,可是,何家又舍不得赵毓送上门的银钱,于是,何家当家的那位二奶奶喝完一盏茶,立马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她让大管家带着名刺,带着礼金到顺天府,不但要把玉芳打到永不超生,甚至还要把赵毓卷进来,想要来个彻底的坚清壁野。

赵毓还以为整个春天都要与何家在顺天府耗上了,没想到顺天府尹关大人此时正在烧三把火,他一见何家的礼金脑门上直冲一把邪火,不但将何家的礼金扣押充公,还把何府大管家打了十板子,让人给抬了回去。

这下子何家彻底老实了。

赵毓知道,他同何家这梁子,估计也彻底结瓷实了。

“你惹的都是一堆什么鸟人?”

崔珩喝茶吃点心,甚是不以为然。如今这位宁淮侯做先生颇为认真,他把身上那套王侯锦袍扒了下去,直接换上文人雅士的素色长衫,再加上他那张脸蛋子正经生的不差,粗略看上去,颇有些书生温文尔雅的气息。

——活见鬼!

前一段,他卖力讲完《二十一史弹词》中的第一段,学生们实在承受不了这种课业强度,只能放温书假修整一下,崔珩得空准备下一段的课,竟然也是难得手中捧着一本书,翻看。只是他看书极快,说一目十行都是谦辞,任何书页只要瞄一眼就记住个大概。所以他看书的时候,书页哗啦啦的翻动的山响,像极了目不识丁的孙猴子,刚从花果山到人间,沐浴之后换上人的衣冠,正在学读书人乱翻书。

啪,让他翻动的断了线,一页写着弹词的纸掉了下来。

携酒上吟亭,满目江山列画屏。

赚得英雄头似雪。

功名。

虎啸龙吟几战争。

赵毓弯腰给他拾起来,看了看,“这词写的不错呀。”

崔珩将书页拿过去,从书案上挖了浆糊随便粘了粘,“后半段写的更好。天下读书人自小启蒙都是这个,也没见多少当真读到心里去了。”

赵毓又看了看后面的一半词:

一枕梦魂惊,落叶西风别换声。

谁弱谁强都罢手。

伤情。

打入渔樵话里听。

——当真好。

赵毓,“你怎么最近变得这么愤世嫉俗?”

崔珩,“既然要装先生,就要装的像一些。看我,此时多像一个郁郁不得志,自以为身怀大才却没有明主三顾茅庐的穷书生?所以说,我很讨厌那些酸文假醋,远看近看都是一股蜀中老泡菜的味道。哦,说起来,上次给你看不孕不育之症的苗家老军医回老家了,还托人给我捎了两坛子盐菜,还给你捎了些苗疆产的草药,你回去的时候抗一坛子盐菜走,熬点羊肉,放些草药,吃着大补。”

赵毓,“……”

还补?

他现在一肚子火出不来,再补真要挠墙了。

于是,赵毓不接茬,低头在草纸上写写算算。等崔珩翻完了一本书,他才说,“吉王的封地是祖产,在我手中着实烫手。要是我白给他,毁了行规,别人的地契压在我手里也不少,这让我以后生意难做。可要是市价卖给他,他现在又买不起。索性,我就比照放贷的模子,把他那些地契当成银子贷给他,然后每年收些成本,就不要他的利息了。现在的行市是,每年利息二成,五年连本带息归还,我给他拖长一些,到三十年好了。这些上好的水浇地都是皇族田庄,根本不用缴朝廷的税赋,他要是继续踏踏实实的让佃户种田,不出十年,也就缓上来了。”

崔珩挑了一下眉,没接茬。——不用这么麻烦,不定什么时候,这些田土就成了逆产。

今上书卷气极重,说话细声慢语,虽然一言九鼎,却绝不如金声玉振一般振聋发聩。他说话不但极斯文,而且很轻,似乎声音高一些就会把他累死。平日君前奏对,能进微音殿的重臣们都要凝神静气,伸着耳朵用力倾听,就怕自己一不留声会错了意。

可谁要是真把今上当手无缚鸡之力的弱鸡书生看,谁就倒了八百辈子的邪霉。这位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的帝王,外人看着苍白,似乎拍扁了可以直接挂入太庙,事实上杀伐决断绝不逊色于功业彪炳史册的先帝。也许,更出色。

崔珩,“承怡,老梁昨天上我这里儿来,给我带了一篓子自己做的腌肉。”

赵毓,“哪个老梁?”

崔珩,“北镇府司的梁十一。”

最近一段时日,崔珩与北镇府司协同调查西疆余孽的事,正事是否有大进展不说,崔珩与梁十一的私交到进展的不错。

刚认识的时候,崔珩嫌弃梁十一傻。当然,宁淮侯是先帝密探出身,看谁都傻,不过他们相处一段之后,崔珩发现老梁这个家伙不但有些傻,还有些憨,核子里面却还有着几乎不会变色的忠肝义胆。

以至于,虽然老梁作为北镇府司的指挥使差强崔珩的意,做朋友倒是当真不错。

赵毓,“他找你做什么?”

崔珩,“向我求个人情。”

赵毓,“他是天子近臣,雍京城多的是人上赶着去巴结,他躲还来不及,怎么还会有事情求人?”

崔珩,“他不是收养了那个西疆遗孤,叫什么三傻的那个?”

赵毓,“珊依。”

崔珩,“别管叫啥,就是她。老梁想要把她送你那里读书。我想着,反正你那里歪瓜裂枣收了不少,多一个西疆遗孤,也不算惊世骇俗。”

赵毓,“老梁怎么不直接和我说?他又不是不认识我?”

崔珩,“他说,你最近火气大,他有些怵。”

赵毓,“……”

崔珩指了指旁边小木桌上的翡翠小瓶,“临走,你把它也揣走。那是苗疆的好物,回去不用霸王硬上弓也能把那个狼崽子办了。”

赵毓,“……”

雍南公学悄悄开张,没有挂招牌,因为赵毓如今的字实在拿不出手。不过他却比照着谢氏私塾的样子,给孩子们订了饭碗。赵毓没有那个面子去找“吴中四王”给画碗上的画,也请不来书法大家为学生们写名字,他所能做的,只是重上空镜山,找了前宁王摇光化缘粗陶钵盂。

“老二。”赵毓指着皇家寺院中吃斋用的钵盂,“孩子们还小,饭量不大,所以呢,你要烧造的钵盂比我们用的这个要小上一圈。”

“还有,这些孩子大多是儒家子弟,所以呢,这个钵盂上不能再刻什么一切有为法,如梦亦如电了,也不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我觉得呢,你应该翻一翻《论语》,看看孔夫子说过的话,挑拣一些朗朗上口的刻上去。比如,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唯酒无量,这句就不错。”

“你觉得呢?”

……

前宁王如今的空镜寺主持,同时也是先帝二皇子摇光此时就坐在赵毓对面,正闭目念经。他手中一串菩提念珠,一颗一颗的在手指上拨过。

并且。

随着赵毓说话,他越拨拉越快。

……

最后,赵毓说,“当然,劳动老二你一趟也不容易,你也可以顺道传传教,我是不会阻止的。你可以把唵、嘛、呢、叭、咪、吽刻在钵盂的底部,这样可以镇邪。”

摇光睁开双眼,看了看不远处正在吃斋饭的文湛。

而皇帝根本没有注意到这里。

他一直很端正的坐着,很安静的吃着酱菜,喝着米粥,连咀嚼都是静寂的,像尊传世的玉雕圣像。——似乎昨晚修炼欢喜禅的那个凡夫俗子,不是他一般!

“祈王爷。”摇光,“你为什么会坚信,我会帮你烧造这批钵盂,并且不收任何银钱?”

“因为,你在修行啊!”赵毓大言不惭,“修行,修行,一边修,一边做些事情嘛。我们这是公学,不收束脩的,所以老二,你捐一些吃饭用的钵盂,也是大功德哦,以后会有福报呦!这次的功德全部给你,可比你烧多少高香都管用哦。我们是兄弟,我才照顾你,别人哭着喊着求我,我都不答应呢。怎么样,我没白来吧,你是不是很开心?”

前宁王摇光,“……”

赵毓下山后,等了好多天,空镜寺的粗陶钵盂终于还是送到雍南公学。

春寒料峭,已经伪装的比书生还要酸涩腐朽的崔侯爷,一只手摇着一把湘妃竹扇,另外一只手举着一个钵盂把玩。

“器型不错,这个釉料也不错,看颜色应该是孔雀琉璃釉。咦,居然还有小泡,这难道就是加入玛瑙后的’寥若晨星’?空镜寺不愧皇家寺院,手艺果然不同凡响。”

赵毓看了一眼,“那是釉料没弄好,水没烤干弄的泡。”

崔珩,“……”

管后厨的仆役把粗陶钵盂发下去,一个学生一个。晌午放饭的时候,每个人都捧着一个钵盂,连菜带饭一起装。

省事。

薛宣平让摇骰子的老六去邻家的赌坊,把罗金梁的地契也拿了回来。赵毓比照着对付吉王的方式,也以这样的方式把地契还给了罗家,时间也是三十年。只是,他每年要收罗家一成的利,并且地契质押在薛宣平那里,省的罗金梁下次再出什么幺蛾子。

开春之后,薛宣平无缘无故的晕倒一回。

赵毓找了姓薛的大夫给他仔细瞧了瞧,那个大夫一直摇头。

“怎么,没救了吗?”赵毓很是着急。

“毛病倒是不大,……就是忒多。”

薛大夫掐着山羊胡子,“气短胸闷,全身浮肿,时常口渴,全身乏力,终究都是一个缘由,——胖!如今虽然是太平盛世,可大郑全境之内时不时闹个旱灾水灾,过年能吃上饺子都是不错的人家,消瘦的多,富态的少。可是,像薛老爷这般,长成如此胖大,着实罕见,着实罕见。我开个药方子,抓了药,按时吃就好,不过这倒是其次,最重要的就是忌口,忌口,忌口!”

赵毓,“……”

送走大夫,薛宣平躺着床上,把一张宽大的千工拔步床挤压的满满的,赵毓这才发现,老薛胖的是有些离谱。

“以后忌口吧,如果你还想多活几年。”

“老赵,你昨晚吃的啥?”

虽然不知道赵毓确实的老底,不过他知道,老赵至少是尹家的女婿。尹氏西北巨宦,曾经是手握重兵的“藩镇”,俗话说,一代看吃,二代看穿,三代四代看文章。人家尹明扬本身就是科甲正途出身的进士,文章一定好,家中吃的也一定好。

赵毓想了想,“熬了点米粥,我让他们从坛子里面取了点酱瓜,又切了一盘细细的萝卜蓉,用去年酿的枇杷醋拌了拌。哦,还蒸了两根山药。”

薛宣平,“……”

赵毓,“问我这干啥?”

薛宣平,“也没啥,我就是想知道你们这样的王侯将相平时都吃啥。”

“大家都是一张嘴,吃的不都是这些吗?”赵毓,“那你昨晚吃啥?”

薛宣平,“先用一炖盅大排翅漱口,然后用三斤黄焖鲍鱼随便拌了点白饭,又加了一罐子佛跳墙。”x33yqx?.??br>

赵毓,“……”

原本留园就有不错的药膳厨子,赵毓给薛宣平发了过来,专门给他做清口的素斋吃。

如今,元承行的厨房里面每日里都是清粥小菜。

不到一个月,薛宣平吃的舌头发淡,脸色发白,两眼发青,不但看着别人养的鸡双目如电,后来,就连别人家的狗都是看到眼中拔不出来,那条狗就是在他面前路过一趟,薛宣平盛满了酱瓜的脑袋中,已经把人家扒皮红烧了一百遍。

不过,人到真瘦了三圈,似乎,也清爽了。

人清爽了,似乎就喜爱走动走动,不知道怎么了,薛宣平就溜达到北村。如今到了惊蛰,春雷响,万物长,他得去看看姓罗的那一家有没有好好过活?不管怎么说,把这个罗金梁陷入大牢,当初也有他一份功劳。如今他也是吃斋的人,有事没事少做点孽,或者多少补救补救自己之前的业,也是积德。

“老赵,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东西。”薛宣平连夜从北村回雍京,用小布袋带回来一袋稻谷,“你看,这是啥?”

赵毓抓出来稻谷,绿色,晶莹剔透,犹如一粒一粒碎裂的上等翡翠。

——玉碎珍珠?

薛宣平,“北村距离绮镇不远,天气土壤都是相似的,本来可以种玉碎珍珠不稀奇。可令人意外的却是,这里的土是酸的,后面还有高山,着,把赵毓的身子转了过来,面对面的抱起来。自从在空镜寺上修炼了三晚上的欢喜禅,皇帝就喜欢上了这样的姿势,极沉迷。

“兰花的香气。”文湛忽然说,“你口中有奇怪的茶叶味道,喝什么了?”

“芝兰玉树。”赵毓赶忙坦白,“我今天回了留园,见到楚蔷生,他那里有两罐子这种茶,给了我一罐。柳芽已经准备好了水,一会儿给你泡。”

文湛,“见到他?”

赵毓,“嗯。看到他在留园,我特别意外。”

文湛,“说了什么?”

“他那么谨慎,有什么能说的。不过,我们聊了聊别的。”赵毓把今天的事情大略说了说,“陛下,您说,税赋高好,还是低好?”

文湛,“公平最好。”

然后,他又说,“当然,能收的上来,最好。”

赵毓,“怎么说?”

文湛,“富有的多缴一些,穷苦的少缴一些,这样最好。如果世家大族田连阡陌却免税,百姓几亩薄田温饱尚且努力挣扎,却必须扛起朝廷大部分的税赋,则不好。这样是否合乎天理人情先不说,只说实际,只说眼前,倘若过分压榨民力,涸泽而渔,朝廷事实上也收不到赋税,不是长治久安之计。”

“不患寡而患不均。”

“圣人教诲,还是要听的。”

赵毓想了想,“呃,我记得有位富商巨贾说过,世人最浅陋的一点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并且就因为这点子’浅陋’,会让所有人都穷。”

文湛,“这个人肯定是’不均’当中‘多’的那一边,而不是‘寡’的那一边。”

“微臣愚钝!”赵毓山呼,“主上圣明!!”

说着,他双手搂住文湛的肩膀,被抱到床榻上。

至于那几张没有描红的纸张则飘落到地板上,轻轻覆盖了太湖金砖,像几叶孤舟,随着水波动荡,轻缓的摇着,显出旖旎的姿态。

北境。

原甘宁总督,如今的北境统帅徐绍,手中是大郑北方屏障,本应心中具是军国大事,此时的他却不安的等待一个自己嫡系探子的回报。

那人的奔马一入边城,立刻被带到帅府行辕。徐绍不容他跪地,赶忙追问,“怎么样?人抓到了?”

“大帅!”探子一脸风霜,“卑职一路向南追,……”

徐绍,“杀了?”

“根本没见到人影。”探子苦着脸,“如果程风没有死在半道途中,就是活着进了雍京!”

为了掩盖“那件事”,徐绍下密令灭口北路参将程风。可是自己的人却杀在了程家满门十三口之后,唯独走失了正主。斩草不能除根,却结下血仇。一条冤魂织就的路,徐绍与程风,一人站在一边,势必不能善了。

北方边境数百年的不太平,徐绍一生戎马倥惚,列土封侯,对于灭国屠城这样的事情做的不少,铁血半生早就把他炼造成铁石心肠。对于常人来说,“灭口”是泼天的大事,而对于徐总督来说,不过是一件没有善后的“小事”,在他心中,这是水过地皮湿,几乎不疼不痒。

他不怕敌国,不怕百姓,不怕同僚,不怕言官,不怕阴司,也不怕轮回,更不怕一切虚无缥缈的报应。

徐绍唯一惧怕的只是圣主震怒,因为,皇帝才是他一切权力的根基。

幕府中有精通刑名的老夫子,刑冯,他劝徐绍,“东翁不必过于殚虑,这位程参将就算侥幸能活着进了雍京城,势必托关系去喊冤。可我们在雍京的线报又是风平浪静,他也许当真葬身荒野了,只是东翁的人马稀疏,没有搜到而已。”

“再说。”冯老夫子宽慰他,“东翁圣眷正隆,北境此时用人之际,大战在即,圣上断然不会为了一个无名参将而处分大帅。”

徐绍与程风,北境与死人,孰轻孰重,但凡会权衡的人一眼就会明白,更不要说今上了。

今上是不世出的圣主,权术手腕极高,并且熟识用人之道,断然不会为了一个无名参将而自毁长城。

此时,北风呼啸而至,直刮进帅府行辕。

徐绍不知怎么的,打了一个寒颤,一股阴冷的气息,从后脖子侵入,一直到脊柱,到心,到四肢百骸,如同千万冤鬼束缚。

一瞬间,堂堂徐总督竟然也有些一些悔意。虽然,很轻,很淡,而且消逝的异常快,完全没有遗留下任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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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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