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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2 章 11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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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藩。这是改变大郑近三百年边境权力格局的大事。因此,皇帝与藩镇,在图穷匕首见之前,都想要互相再试探底线,毕竟谁也不想担负‘为夺权而置祖宗江山社稷,天下亿万黎庶于不顾,挑起战火,致使生灵涂炭’的千古骂名。

定国公裴檀秘密潜往北境,为的也是这件事。

这段时日,雍京到北境‘藩镇’之间的诏书、奏折,一封一封的传递,冻土之地飘荡的雪花似的。在微音殿侍奉的翰林们与藩镇幕府的酸文假醋有了极大用武之地,官面上的大话套话一牛车一牛车不要钱似的随便拉,从大郑开国君主们的大功业说到冻土之地的冰草如何煮汤,扯的淡从大鲜卑山一直进了山海关。

只是,双方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裴檀命萧则以六百里加急送到文湛手中的这封奏折上,大致说了那些‘藩镇’不上台面的心思。

千言万语一个词,——封建。

封土建国!那片边境,那片土地,数百年的拉锯战与割据,那些藩镇家族,每一家的宗庙都是十几层的牌位,祖宗们没有安稳死在侯门公府的,几乎全部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而还。

——几代先祖,以血和黑铁犁出来的土地,想要留给儿孙,合乎天理人情!他们甚至没有想要割据鱼米之乡的膏腴之地,只是想要留下这块远离雍京的冻土,用几代人的命给后代子孙留下一个安稳的繁衍生息之地。

文湛把这封奏折递给赵毓,赵毓却没有看,径自给了黄枞菖。

萧则并不知道裴檀的奏折中的内容,但是他知道,这是关于裁撤藩镇与撤北境之军的军国大事。

上一次,萧则参与这等大事,是赵毓撤西北军。

当年他还是尹氏六部的一个千总,他亲眼看着这些在西北战火中活下来的兵士,带着丰厚的军饷回乡时候的复杂情绪。有不舍,有遗憾,甚至有怨怼,最后,还有很多对于故土的眷恋。x33yqx?.??br>

朝廷历来‘重文轻武’,民间从来都有‘好男不当兵’的俗语,当兵的人不是被拉了壮丁,就是一些活不下去的穷人,流民,罪人,甚至是亡命徒。他们原本就没有建功立业的命,如今可以带着丰厚饷银活着回乡,已经是绝大的幸运。

可是藩镇却不同。

这些武勋家族树大根深,军功卓著,几代割据,在边境财、政、军大权独揽,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土王,让他们裁撤,犹如与虎谋皮。

当年西北战事平息,所有人以为赵毓也会如同北境这群藩镇一样,割据土地,以要挟朝廷裂土封侯。可是,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赵毓补齐八百万两白银的军饷,不留余地,一刀裁撤西北军。

唯一的意外,只是赵毓中途回了一趟雍京城。

一封内廷司礼监的红封诏书八百里加急递送西北,赵毓拆看,只扫一眼,脸色惨白如死人。他交待一句‘家中有事’便骑马三天三夜,千里回京。萧则与另外三人作为护卫随行,却被拦截在雍京城外。

当时,雍京九门封锁,只有赵毓的关防可以进城,他进城之前交待萧则他们立刻回西北,千万不要耽搁。

很久之后,官面上的流言兜兜转转,萧则才知道,当年亲眼见雍京九门封锁,是因为皇帝遇刺,生死未卜。彼时东宫未立,大郑王朝一场几乎要倾朝覆野的危机,在天下未知觉当中,平缓渡过。如今时过境迁,圣上龙体安康,自然觉得那不过是一场小风浪,其中的风云惊动,波谲云诡,早已经淹没在一片祥和的太平盛世当中。

赵毓在雍京留了一个月,在冉庄置办了一个破落小院,众人以为他彻底归隐林泉,不问世事了,他却立刻回了西北。——撤军。

作为曾经的主帅,赵毓需要全权善后,他是大员中最后一位启程的。

战乱平息之后的仪式,所有征西官员们,无论文臣还是武将全部不作戎装,而是端坐八人抬的官轿,放下帘子,里面加上暖炉,在西北那样冰天雪地的境地,穿着薄锦文臣官服,威仪十足。

赵毓不同,他骑马。褪去铠甲,这位真正的‘西北王’只着一身轻裘,胯|下依旧是匈奴骏马,从敦煌一路到黄河渡口,登船回雍京。沿途异常安静,为他送行的百姓们无人说话,人数却极多,跪了一路。他们沿着黄土官道泼了水,净了街,摆满香案,点燃细香,供奉着赵毓的长生牌位。

此时,赵毓问萧则,“你一路上岐山,吃饭了吗?”

“未敢耽搁。”

“黄瓜,带他先去吃饭。”

萧则此时才仔细看了看过来为自己领路的‘司礼监秉笔大太监黄枞菖’,——居然又是个旧相识。他在西北道见过黄枞菖几次,当时只是觉得此人有些阴柔,没想到他果真是个太监。

黄枞菖带他到膳房,让人准备了饭菜,不一会儿,赵毓也进来。

“你别管我,好好吃点东西。”他安抚住想要站起来的萧则,坐在他对面,黄枞菖递过来一盏热茶。

“你爹还好吗?”

“好。”萧则点头,“他听了您的话,西北道的事一了,他就带着我母亲,陪同祖母捧着我祖父的骨灰从甘陕入川了。我之前竟然不知道,祖父祖籍居然是蜀中。”

赵毓则说,“萧老大的老父亲是蜀中涪陵人,当年被拉了壮丁到西北当兵。一来一去,也是小一百年的光景了。他们这次回去,是落叶归根。”

俗话,少不入川,老不出蜀。

萧呈如此安排,也算是为了自己找到一方埋骨之地。

赵毓从未解释过‘西北道’对赌的事,萧则明白。一来,江湖上大家都明白的法则,愿赌服输。二来,不管赵毓背后是什么人,他本人真正的身份是什么,只说他这个人,已经足够人忌惮了。

任何风浪,赵毓都压的住。

所以,他极坦然。

萧则从北境一路来雍京,又上了岐山,已经几天几夜没有休息,甚至途中还跑死了一匹快马,赵毓让他先去休息,随后转身回来找文湛。此时的皇帝站在万千桃花树之前,向前走是一条登入山巅的羊肠小道。

他冲着赵毓伸出手,“走,一起爬爬山。”

“这个时候,……”赵毓觉得有些腰疼,不过还是扯住了文湛伸过来的手,“那就一起走走吧。”

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

两人走的极慢。

赵毓忽然说,“陛下,我还以为您会去正殿,找一张北境的地图,皱着眉毛,仔细研读,颇有一种先天下而忧而忧的呕心沥血,当然,最好还有一种一片圣心喂了狼心狗肺的自怨自艾。”

文湛看见赵毓的头发上沾了一片桃花,他抬手,为他摘了下来,“这么编排我?”

赵毓嘿嘿一乐。

文湛说,“北境地图就不用看了,一山一川,一个村落,我都看过了,也都记得住。至于我的心是否喂了狼心狗肺,……,其实,对于他们的心思,我虽然不赞同,却能理解。”

赵毓又笑了,“他们要割据土地,分裂王朝,这样的心思陛下如何理解?”

文湛,“祖宗们暴霜露,斩荆棘,不过是为后代子孙开辟尺寸之地,这样的心思,我理解。我大郑列祖列宗不都是这样做的吗?只是,……不是王朝不可以分裂,而是,……”

赵毓没再说话,他停下爬山的脚步,在沿路的桃树中看到对面的山峰。

岐山神宫就在那里。

高山云雾环绕,不似在人间。

文湛,“朝中一些重臣惧怕战争,喜好安宁。他们认为,只要没有叛乱,只要没有兵灾,只要那些藩镇还是臣子,只要他们想要的土地距离雍京不近,那么,朝廷就可以退让,藩镇割据就可以割据。这样做,不但可以安抚功臣,还可以将边疆苦寒之地抛出,不用再费心力治理,左右权衡,这岂不是大智大慧的举措?”

赵毓笑的扶着树,昨夜的放纵果然恶果浮现,“我们得到安宁只是因为我们喜好安宁,并不是因为惧怕战争。”

妥协得到的安宁,犹如腐尸脸上的茉莉粉,也许幽香十足,却是浮的。

文湛,“不止这些。”

“外族不可以在边境肆虐,藩镇不可以割据,即使耗费数千万两白银的军饷,用十年的光景,将士用命,也要肃清边界。”

“因为,国土不可以分裂,家国不可以分裂。”

“石敬瑭割让燕云十六州,两宋直到灭亡那一日,再也没有夺回那片土地。如果大郑皇族后代子孙不肖,上苍震怒,断绝郑室宗庙,王朝至末日之境,我希望留下的是一具完整的尸体,而不是被藩镇外族列强瓜分到支离破碎的河山。”

赵毓,“陛下,大郑王朝会万载千秋的。”

“不会。”文湛却笑了,“承怡不要哄我。”

这是一个异常危险的话题,赵毓从来没有想过,这些话会从文湛口中说出。

文湛,“世人都喊皇帝万岁,可大郑开国一千二百年,几十代君主都不长命。父皇活过五十能知天命就算长寿,哪里来的万岁?”

“不说这些了,我继续走走。”

“我背你。”

说着,文湛俯下|身体,赵毓也不逞强,很自然的爬到他的后背上,“以后爬山一定要和你在一起,好省劲。”

“那是自然。”文湛背着他,气息都不乱,“不然你还想和谁一起踏青?”

赵毓笑着,咬了咬他的耳朵尖。

他们终于爬到了山巅。

赵毓爬伏在皇帝的肩头,隔着层层桃花,看着另一峰的岐山神宫。

第一次上岐山祭祖,他还很小,他听到很多,也看到很多,他不明白为什么大郑开国前三百年的帝王们都像一根一根的神棍,岐山神宫大祭司的权力甚至一度可以制衡皇权。数百年前,庙宇一座一座的拔地而起,那些祖宗们留给后世的印象活像一个一个活在古怪神话传说中的九头鸟,人头蛇身,麒麟神兽以及四不像。

现在他明白了。

太|祖征战天下,诏书开头第一句就是,——朕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虐。

帝王业。

天生带着神性。

它不仅是问鼎逐鹿游戏的最终胜利者以及其后代苗裔的世袭权力,也不止手握天下生杀予夺大权的无上尊荣。坐在那把椅子上的人,本身就是一尊神像,除去血肉,足可以写进任何一本传说,用上等羊脂玉雕刻而成,就可以摆进大正宫,太庙,还有隔着山谷山巅之上的岐山神宫。

赵毓从文湛肩膀上下来,“我没想过那么多,只想着大郑长治久安就好,这已经很艰难了。”

文湛,“这世上根本没有王朝会万载千秋。”

“可是,国家会。”

“天下不是一家一姓之天下,子民在,疆土在,家国就在。”

“既然是万民君父,就必须保护国家不受侵害,这比权力搏杀,比性命更重要。侵害有外来的,也有内生的;可以来自别人,同样,也来自我自己。”

赵毓忽然揪住文湛锦袍的前襟,拽向自己,他微微昂首,在他的嘴唇上狠狠印下一个亲吻。

有风吹过。

桃花飘落。

遮挡住众山之巅的二人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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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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