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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4 章 114(1 / 1)

114

岐山。

文湛行宫寝殿。

日出之前。

不知道怎么了,赵毓睡的有些不踏实。

他不像文湛有海量国政要处置,整日宵衣旰食,早已成了习惯。赵毓属于天生慵懒觉多的人。那些年在西北,就算战事再要紧,每日他也要足足睡到三个时辰,雷打不动,如今太平了,他就越发的懒惰,不到日上三竿绝对不起床。

今早不同。

他似乎预感到什么,半梦半醒之间,一些过去的破碎记忆如同荡在水面上的浮光,在他脑中呈现。

一扇门,打开。

很黑。

屋子是旧的,五百多年的古檀木黑色骨架支撑着,沐浴在斑驳的月光中,显得异常幽暗,一人侧身站在巨大的门框中,一双苍冰色的眼睛,就像是被钉在夜空天际的星。

赵毓听见自己的声音,“小莲,离开雍京吧。”

那人不说话。

偌大的屋子中,只有赵毓一个人的喋喋不休。

“承怡。”那位“小莲”忽然开口,“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到雍京,又为什么到你王府中?”

赵毓有些身不由己,他眼睁睁看着“自己”推开门,走出去,却终于驻足,回头说,“无论你怀着什么目的到雍京,无论你来做什么,想要做什么,又或者说,已经做了一些什么,……,高昌已经是故国。你父王阿尔术依随着高昌城破被绞死在一张硬弓上,高昌王师全部自尽殉国,死去的人已经足够多,不用再加上你的一条命。”

“承怡,今年腊月,劫杀太子殿下的刺客,就是我。”那位“小莲”也终于开口,他天赋极高,在雍京、在祈王府的这些时日,竟然学会了一口极好听的官话。“即使这样,你还能让我全身而退吗?”

“太子殿下在你心中的地位无人可及,任何伤害他的人,你不想处之而后快?”

“现在放我离开,你不怕终究有一天,他也死在我的手上?”

赵毓又听见了自己的声音,“你不恨文湛,你真正恨的人是我。太子和你是各为其主,没什么可说的,可是我不一样,是我对你始乱终弃,也是我侮辱了你。我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对你真心。你离开王府之前说的对,我对别人的好意都是虚假的,我彻头彻尾就是一个伪善的小人。”

一切尘缘不过都是镜花水月,无论怎样鲜活的生命,怎么热烈的情感,也只不过是电光石火,终究会色空幻灭,众生俱忘。

在这之外呢?

每年端午,依然是鲜花繁茂,燕语莺声。

雍京就像一只怪兽,端坐于时光之川,看着时间流逝于它身边呼啸而过,甚至不用感慨’逝者如斯夫’!它不会为任何人喜悦,也不会为任何人悲伤,死去的人已经死去,活的人终究会死去,只有它是永恒的。这就是大郑的千年京师,壮美如诗,却毫无怜悯。

“小莲,或者我应该叫你的名字,真正的名字。”赵毓,“殷忘川,想杀我,我等着,不过在这之前,先平安的活下去。”

赵毓感觉到脸颊上有一只手,一直在轻轻摩挲着。

他睁开眼睛。

近在咫尺,是文湛的眼,他抱着他,手指贴在他眼角外面,指腹微微画着圆圈。

“怎么了?”

“你睡的不安稳。”文湛说,“做噩梦了?”

赵毓认真的回想了一下,发现睁眼之前确凿的回忆都成了残渣,被寝殿雕花窗外面的日光照的没有一丝踪影。

他说,“我好像是做梦,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感觉梦里似乎有一个人,……,却忘记是谁了。”

“既然想不起来这人是谁,想必没那么重要。”文湛把赵毓的身子轻轻放在床榻上,“刚日出,你再睡一会儿。”

赵毓用手背揉了揉眼睛,“醒了,不太想睡。”

他躺好,身子嵌入厚厚的锦绣被褥。

睡袍翻开。

文湛的手顺着赵毓翻开的衣襟,抚到了他裸着的膝盖。

两情相悦的鱼水之欢,像是平地拔起万丈高峰,却又轰然崩溃,犹如冰雪融化成为千万水珠,袅袅飘落人间。锦帐早已经挂起,无限春光没有阻挡,倾泻了整个宫殿。

“陛下。”赵毓叹息一般声音呢喃着,“在榻上,您可真像一头兽。”

文湛密合上来的亲吻,像是用蜂蜜黏起来一般,两个人的嘴唇怎么也无法分开,仿若依然年少时候的痴狂。

皇帝就感觉赵毓的嘴唇似乎是珍馐,是琼浆,是等候千年才结出的浆果!

甜美的滋味从里而外渗透了出来,比糖更甜美,比蜂蜜更腻滑,一定要小心翼翼的舔舐,才能品出个中滋味。

黄昏。

文湛牵着两匹马,跟着赵毓身后。

岐山虽然是皇家圣地,却并非寸草不生的荒地。山脚下有零星村落。再走远一些,还有镇子与集市。今天是阴历的十六,这里正好有集。十里八乡的村民聚集在一起赶集,买卖吃喝,上香许愿,走亲访友,无论做什么,都可以把人从繁重无聊的农活当中解脱出来,乐上一天。

也许岐山这里当真有仙气,千年来,随着大郑国祚昌盛,宗庙延绵不绝,神宫香火不断,导致这里的神仙之气越烧越旺。小镇中有许多庙宇和道观,据传异常灵验,所以香火旺盛,每个神龛上都烟雾缭绕。而沿着前人砌出的是石板路,两旁生长了一些古树,还有一些粗粝的花藤,大多挂上“某某大仙”的牌子。这表明,它们不是普通的草木花朵,而是已经得道的藤精树怪。

赵毓伸手翻了一个木牌,上面写着——绿葱大仙。

他再仔细一看,木牌旁边,正好生了几棵绿油油的大葱,,“老斗是恩客。”

玉芳笑着说,“也是我多年的老相好。”

文湛陡然明白了眼前这位妇人的身份,他对玉芳说,“失礼了。”

而玉芳则一直看着他的眼睛。

有些意外,她从文湛的眼中看不到寻常人的轻视,似乎,自己出身娼门对于他来说与自己是农家女、良家子并没有任何不同。

就像赵毓。

他们的眼中映不出这个世上人人敝帚自珍的三六九等的身份。

世袭的权贵比一代科举出仕的精贵;读书做官的比农人精贵;住在雍京北城的比南城的精贵;农人比商人精贵;富人比穷人精贵;男人比女人精贵;良家子比贱民精贵。

等等。

可这些人对于赵毓他们来说,仅仅像是戏台子上的各个角色,只有扮相不同,没有身份高低贵贱的差异。

可以说着谦和至极,也可以说是傲慢至极!

因为他们将所有人一视同仁。

——一视同仁的贵重,一视同仁的轻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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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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