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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7 章 117(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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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有一小屋。

没有上锁。

门外有几株桃花,院子中还有一些杂草野花,再远一些,则是丰茂的水草,一条流动的清溪,可以饮马,如果眼神好,还可以看见游鱼。

这里是山中猎户的一个休憩之所。

这里主人不明,却有还算干净的被褥,储了一些米面和干肉,还有山货与盐。想来,只要进山的有缘人,都可以在这里打个尖。赵毓早就准备好了一小块碎银,放在木桌里面的旧瓷盘中。

日薄西山。

文湛拎着木桶从溪水中取水。赵毓则捧着一个瓦罐,里面装着从山下买的野蜂蜜渍的野果子蜜饯,坐在院子中的木墩上,一个一个的吃着。他见文湛拎着木桶上来,头发没有扎严实,漏了一绺头发在鬓间,显得异常卖力气,就喂了一颗蜜饯到他的嘴巴中。

文湛把水倒入水缸中,“怎么,不生我气了?”

赵毓奇道,“我怎么舍得生你的气?”

文湛又被喂了一颗蜜饯,有些口齿不清,“看你白天的时候,说到徐绍,左一句圣眷正隆,右一句圣眷正隆,字字咬牙切齿,恨不得找个什么人来敲骨吸髓,难道不是你认为,他的位高权重其实全部来自今上的信任?”

赵毓却摇头,“这同你又有什么相干?他徐绍是朝廷的重臣,又不是你的私交。”

接着,又是一颗蜜饯进了文湛的嘴巴。赵毓边喂边说,“徐绍这个人,我在西北就认识。说实话,对于和他面对面的交往,我比你更熟悉一些,即使他圣-眷-正-隆。他能到今天这一步,也是自己用命拼出来的。只看他儿子徐玚处理水姑娘这件事的手法,就知道此人不但精通人情世故,还有常人难及的果决,确实是难得的帅才。此人镇北境,只要没有分裂土地的野心,我想着,无论撤藩过程中有什么动荡,他都扛得住。”

赵毓的手指上都是蜜,有些粘,他把瓦罐放一边,想要找个木盆什么的弄些清水洗手,却找不到。

文湛把新提水的木桶放他面前,“就在这里洗好了。”

赵毓有些不忍祸祸,“那不就弄脏了一桶新水?”

文湛却说,“怕什么,我再提就好了。”说着,他握住赵毓的两只爪子,按入水中。赵毓洗干净手,文湛还拿着布巾给他一根手指,一根手指擦干净,赵毓炸着两只爪子,看水桶里面,忽然笑起来,“文湛,你快看,是桃花!”

水面上漂着两朵桃花。

虽然粗粗看上去,都是几重粉色的花瓣,细嫩的花蕊,其实再仔细看,却不太一样。

一朵的花瓣更丰盈,而另外一朵,却有些白皙脆弱。

赵毓忽然开口,“文湛,你说,世上有没有一模一样的两朵桃花?”

文湛,“没有。”

赵毓,“呃,你怎么这么肯定?”

“不止桃花,就连草木,动物,人,都一样,不可能有一模一样的。万物生灵都是天地的造化,又不是制造局精心打磨的弩|箭。”文湛说着就浅笑了起来,他,“即使是再精心打磨的箭,也会有细微的差别,人工手作尚且如此,更何况天地之间的鬼斧神工?”

赵毓,“既然世间没有一模一样的生灵,那么,有相似的吗?”

文湛,“相似的一定有,一母同胞的孩子,同一块土地的草,一条河中的游鱼,境遇都差不多。可是,即使是这样,也会有差异。比如,一母同胞的孩子因为天资、机遇不同而成就不同,谢氏就是明证。谢枯荣是吏部尚书,权柄可以制衡楚蔷生,而谢冬荣不过是一个教书先生,虽然有大名望,却没有实权,他看上去淡泊名利,也许只是聊以自|慰,这些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说到这里,文湛看了看四周,“承怡,你看看这片草地,靠近木屋的与靠近溪流的,就有很大的不同。这边的草有些细小,颜色也有些浅淡,而溪水边的青草则茁壮,并且颜色浓稠多了。至于溪水中的游鱼,……,我见屋子后面有个鱼叉,一会儿给你叉几条鱼晚上烤着吃。如此一来,将要被我叉住的游鱼就没有它同伴的幸运与机遇,因为,它的命到此为止了。”

赵毓看了看四周。初夏了,即使山中再冷清安宁,也有虫鸣鸟叫的声音,却显得山野林中更加幽静,文湛的话似乎让他看待这些的眼光变得不太一样。

他想了想,问,“万物的命运如此随意,如此无常,那么,佛陀说的那句众生平等,岂非一句空话?”

文湛,“承怡。你真的信佛吗?”

赵毓摇了摇头,却又点了点头,然后又想摇头,“我只知道父皇不信,别看他能通读《大藏经》,却真的不相信这些。我没有他那种修为,也读不下几本经书,我只是觉得佛法太广泛,太空茫,不过我不讨厌它。因为我觉得佛教适合带兵,比儒教更适合带兵。”x33yqx?.??br>

西疆十六国可以在大郑边境维战数百年,除了他们兵强马壮,男儿各个是好骑手之外,就是因为信奉佛陀,不被宗法桎梏,舍己出家。儒教把人圈在宗族之内,勇于公战、马革裹尸与侍奉父母、养老送终之间永远需要取舍,忠孝之间永远无法两全;而佛教则可以把人从这些牢笼中挣脱出来,出家就是无家,没有世俗的羁绊,没有家室的拖累,一个人就是一个人,因而极其适合组建军队。

赵毓忽然想到摇光所在的空镜寺,那里的僧人也都身怀绝技,看似与世无争,其实却是皇帝的一支私人军队。如此看来,战功赫赫的前宁王做主持,竟然最合适不过!

佛法所谓的平等,也许不过是把人从上下尊卑、宗法祖宗的控制当中释放出来的一种说辞。这个尘世有很多面。赵毓眼花缭乱,他有些不太确定,它到底是寂寞如雪,还是不寂寞如雪?

“众生平等只是空话。”文湛轻笑,“人生来不平等,带着枷锁,这是活着的代价,也是天道。”

赵毓,“如此残酷的天道,就无可作为了吗?”

文湛,“不。”

“承认它是一回事,漠视它,则是另外一回事。作为君主,身在帝座,手握政权,我没有漠视它的权利,绝不能任由这种天道肆无忌惮的扩张,就像绝对不可以漠视权贵肆无忌惮的凌虐百姓。”

“水家一事,徐绍的幼子虽然不是罪魁祸首,却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违背天理人伦,践踏了礼法,他们可以不畏惧国法,不畏惧同僚,不畏惧人言,却要畏惧都察院。言官有监察百官的权力,即使徐绍认为他们书生意气,不切实际,却无法忽视这种震慑。也许很多人以为他儿子这种风月官司不算大事,但徐绍为了自己的仕途官爵,也必须有所处置。当然,如果想要民间话本当中那些快意恩仇,以命抵命,却是不可能的了。毕竟,无论身为重臣的徐绍,还有重臣嫡子的徐玚、徐稚,都比水氏命价贵,这毋庸置疑。”

赵毓知道自己虽然也在毓正宫读书,但是,他不是储君,他读的书也许只同文湛读的有些许差别,可见识与想法,却是失之毫厘谬之千里。此时,他忽然想要听一听,身为“皇帝”而不是“文湛”的这个人,脑子中关于他一直疑惑、一直无解的那件事情最真实的想法。

赵毓高声说,“陛下,微臣想问道。”

“好。”文湛把最后一桶水灌入水缸,“束脩是什么?”

赵毓把在文湛耳边边上,嘀咕嘀咕,咕嘀咕嘀。文湛的耳朵骤然变红,随后,这种红色如同有了自己的意志,迅速蔓延了原本玉白色的整张脸皮。以至于此时的皇帝就像是一个被蒸熟的大闸蟹。

“我们晚上这样弄弄,好不好?”赵毓嬉笑着,“陛下,这可比父皇的妃嫔侍寝要有趣多了。这些花样写在史书上,都是那些荒淫无道的暴君才能享受到的极乐之乐。我用这个做束脩,好不好?”

文湛咳嗽了好一会儿,才算稳住神,“你想问什么?”

赵毓,“昨天在岐山之巅,您说过:子民在,疆土在,家国就在!我听的荡气回肠,可是今天我仔细一想,又觉得,陛下您的语序有些不对。”

文湛有些疑惑。

赵毓,“子民与疆土,哪个在前面?”

文湛一挑眉,却没说话。

赵毓将白天的所见所想大致说了一下,又问,“究竟是土地拥有人,还是人拥有土地?”

文湛沉吟,却反问了一句,“承怡,令岳尹明扬曾是疆臣,又是功勋之臣,对于自己的权力与职责,他有没有对你明说过?”

“这不用他讲,朝廷上人人知晓。”赵毓,“封疆大吏,起居八座,堪比王公,就是因为具有守土之责。城在人在,城破人亡!”

文湛,“战败之后的处置呢?”

赵毓一愣。

一则,他几乎没有战败过。

二则,……,他想起来,尹明扬曾经在一次酒宴上,轻描淡写对他耳语,“打仗,死了人,主帅尚有可自辩的余地,毕竟胜败乃兵家常事,生死之事只道是寻常。手下军队尽数填了进去,仍然可以征兵,不愁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可是,丢城失地,却是灭族大罪!”

这句话是酒后之言,并且说的太轻巧,赵毓一直没有往心里去。

直到今天,直到现在!

文湛,“千金可以散尽;宫阙可以做土;世间万千繁华都可以付之一炬,只有土地不会消散。只要将土地握在手中,即使大乱过后,百业凋敝,依旧可以春耕秋收,一年复一年,散尽的千金可以收复,宫阙可以再建,万千繁华终归可以一点一点凝聚。”

“那人呢?”赵毓,“人死无法复生,命只有一次。与土地相比,孰轻孰重?”

文湛,“人死虽无法复生,却可以繁殖。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三千越甲可吞吴。那么,承怡,你觉得,究竟是土地重要,还是人重要?”

“呃,……”

赵毓让文湛说糊涂了。听起来,似乎应该是土地更重要;可是,如果没有人就没有军队,所以人一样重要。文湛忽然扛起来赵毓,只说了一句没有丝毫分歧的话,——“束脩”,就进了屋子。

“陛下,日头还没有落下去呢!”

“您这是白——日——宣——淫!”

“呜,……”

“轻一点儿。”

……

徐玚在入夜之前赶到岐山镇。

徐造化见他下马,连忙上前去,哭丧着脸,一五一十的说道,“大少爷,也怪我多嘴。原本这位爷已经被我说的心软了,不想怎么着,这又急了。要是别人,就算了,反正咱们老爷满朝结的仇敌也不少,虱子多了不咬,可是这位爷不一样。您得亲自过来,拿个主意。”

徐玚扯掉披风,“赵毓人呢?”

徐造化,“携美游山。今夜,他们想必是住在山上了。”

徐玚,“你知道在哪里?”

徐造化,“我派了人远远的盯着,不敢靠近,只是大致知道他们的位置。”

徐玚,“咱们这就寻过去。”

是以,才夜深人静,徐玚就到了赵毓夜宿的小屋院外。他让徐造化去敲门,敲了许久,赵毓才开门出来。

“怎么个情况?”赵毓一看徐造化,砰地一声,回手将木门关严实,“老徐,你这是白天恶心人不够,晚上又跑过来继续恶心我?”

徐造化一看赵毓这幅尊容,心知,——娘咧,闯大祸了。

赵毓身上的衣袍都是胡乱裹的,脸颊粉,嘴唇肿,眼睛中快要渗出春水,眼神落在哪里,哪里都是酥麻一片,咽喉上有几点青紫痕迹。还有他的声音,……,带着不同寻常的嘶哑。

赵毓此人,真是不可言说。

好一个“携美游山”!

只是这“美”,未免过于狠辣!

徐玚则下马,垂手立于溪水旁,“世叔,多年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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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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