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染对于方嘉志这个人,在为人处事上一向是评价很高,就是在个人感情上有点脑子短路。
但是吧,林染也明白话不能说太多,容易得罪人,人家的生活与他无关。
方嘉志走后,常宽给林染打来了电话:“大染,我父亲明天过大寿,我买了一头猪,就是这头猪吧,我咋看咋觉得有点怪呢?”
“哪怪?”林染来了兴趣。
常宽看了一眼卖猪的那位老板,拿着手机去一个安静的地方:“你知道猪蹄子吧,我记得通常是四个脚趾,可是这头猪不一样,五个。”
“不能买五爪猪。”林染立马反应了过来。
“有说道吧?”
“每个卖猪的都懂这个,你可以上网查一下,反正这样的猪通常在出生时都会扔掉,让它们自生自灭,很少有养活大的。”林染想不明白是谁给常宽介绍的,这不是坑人么。
常宽眉头紧拧:“妈的,这猪我不买了。”
“你家我叔过大寿,你可得仔细着了,千万别马马虎虎的,大办一场不?”林染也不跟常宽客气,有话直接就问了。
“我就寻思家里人聚聚,杀个猪吃点饭就拉倒了,我爸自打上一次撞着后,就对办大寿不太感兴趣,但年年都过,我也不想落下这一年的。”
林染懂了:“那就别买生日蛋糕,煮一碗长寿面,要一根到头的那种。”
“对对,我爸也是这么说的。”常宽又问:“大染,你堂哥家里养活笨猪是吧,你帮我问问有没有大个的,我上他那里买一头。”
“行,等我信儿。”
“好嘞!”
常宽挂了电话后来到了老板面前,他越看这头五爪猪越害怕:“这头猪我不要了,你们爱卖谁卖谁吧,其实吧,我虽然没养过猪,可我也明白,你忽悠我可不行。”
老板一听这话,当场反应过来:“常哥说笑了,我……我就是看这头猪太好了,也没往别处想,您家我叔办大寿的话,用黑猪怎么样?黑猪瘦肉多。”
“不了。”现在不管老板说啥话,常宽都不在这里买了。
老板讪讪地一笑,多的话也不解释了,谁叫他当初没长脑子就养活了这头猪呢!
常宽拿着手机往出走,林染的微信也到了:哥,我大哥家里有笨猪,最大的四百斤吧,你要是想买的话,我开车接你,到时你挑一个。
常宽:行,我开车去万吉镇吧,你别费劲接我了,咱们俩在镇口汇合。
林染:好嘞
常宽开车往万吉镇走,林染那边也出发了。
按照时间来看,林染比常宽早到十分钟吧。
两人顺利地碰了面,林染开车打头带着常宽去了林利家。
林利今年养活了五百头猪,这规模属实也不小了。
两人跟着林利去挑猪,在半路上常宽问道:“林老哥,五爪猪到底咋回事?”
“五爪猪我们养殖户都懂,因为人有五根手指头,大家潜移默化的就觉得五爪猪是人变的,所以非常不吉利,一年到头没有一个杀猪的会杀五爪猪。”林利解释道。
“如果杀了呢?”
“我听说有出事的,但也只是传说,从我开始养猪起,见到过五爪的猪,我直接就开车扔到山里了,让它们自生自灭。”
林利非常忌讳这些,而且各行各业都有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也别说什么新时代咋地,有些事情该信就得信,要不然真容易出事。
林染以前也不懂,后来开始杀年猪后,屠宰场的老板告诉他的。
常宽信关二爷,对于某些说道一向是敬重,今天差一点上当,也当是学习了:“哎呀,我要是真买下那头猪,屠宰场也不可能杀。”
“对。”林利点了点头。
常宽走进了猪圈:“现在养猪都整这么干净了?”
“埋汰的话,收猪的也不乐意要,而且我这里全是笨养活的,为的就是过年杀年猪送礼,所以更得重视环境与质量。”林利在猪下崽时,在猪圈连着住一个星期,要是脏乱差,谁能受得了?毣趣阅
现在不管干啥,都讲究一个环境!
常宽相中了一头最肥的:“就这头了,明天一早我过来拉走,直接就去镇上的屠宰场处理好拉回家。”
“我开车给送。”
“不用,麻烦你多不好意思。”常宽说道。
林利摆了摆手:“你想多了,只要是在我这里买猪又不是赶在过年时,我们都给送的,明天你过来后,我就准备抓猪。”
“行,那谢谢了!”常宽本身也是敞亮人,林利这么说了,他也不磨叽。
猪啥的都挑好了,一晃儿到中午了,林染和常宽去镇上吃点饭。
林利拒绝了林染的邀请,他这边的小猪需要打疫苗,他得在家里按着猪。
林染和常宽去吃烤肉,在快要结束时,林染给常宽一个开过光的手串:“老爷子过大寿,你也不大办,这条手串是我的一点心意,你帮我转交给老爷子,晚上睡觉要是害怕就放到枕头下面。”
“行,谢了老弟!”常宽将手串接下:“还得是你,想得就是周到。”
“应该的。”林染也不拿常宽当外人,手里只要有好东西都会想着常宽。
吃完饭后,常宽拿着手串回了家,想了想,还是提前给了父亲:“爸,我兄弟大染知道你过生日,送给你一条开过光的手串,你晚上要是害怕睡不踏实就放枕头下面。”
常老爷子眼神刷地亮了,接过手串在手里把玩起来:“这珠子一看就是好木头的,你那兄弟真好,你可得好好处着,人家是有道行在身上的。”
“放心吧!”
常老爷子拿着手串跟老伴显摆,然后跟常宽说道:“明天把你媳妇和孩子叫过来,还有你老丈人一家子,都过去这么久了,以前的恩怨就拉倒吧,到时我跟你妈给你媳妇陪个不是。”
“哎!”常宽激动得差点掉眼泪,媳妇和父母之间终于能和平相处了。
常老夫人愧疚地看了一眼儿子,以前她看不上郝玉,完全是因为儿媳妇长得太性感,觉得她不是一个过日子的人,可经历了这么多年,她也看出谁好谁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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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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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