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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陨金(1 / 1)

原来,这个院子便是岳潇潇留学回国之后,倾尽人力物力所打造的新械武实验室。

她说服岳满江,从德国购置回来大量的机器设备,并请来了英国皇家研究院终身教授迈克尔-法拉第的得意门生辜思永,做为该实验室的总负责人。

辜思永在物理、化学方面的造诣极高,很早就被恩师推荐给了英国皇家研究院做教授,按理说,这样的大才,就凭岳潇潇是请不回来的,但世事总是难料。

辜思永是中英混血,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英国人,为这血统问题,他一直不受研究院的重视,还饱受同事的排挤和学生的轻视。

甚至,有人公然辱骂他为“杂交品种”。

可即便如此,当岳潇潇来请他回国的时候,他仍旧没有答应。

在辜思永看来,国内太落后了,不可能给他提供像样的科研条件,也做不出什么重大的科学成果。

但是,一桩意外发生了。

有天夜里,几个蒙面的年轻人在伦敦街头堵住了辜思永,并大打出手!亏得岳潇潇为说服他回国而一直跟着他,这才救了他的命。等揭开打手的蒙面之后一看,存心打死他的人竟然都是他在研究院的学生!

至此,辜思永彻底心灰意冷,决定随同岳潇潇一并回国。

随同他们一起回国的,还有一块陨石。

那陨石是辜思永在伦敦郊外发现的,独特的光泽引起了他的注意,让他感觉陨石里应该会含有某种地球上所没有的金属元素,或许能引起一场材料革命!他原本打算在研究出成果之后,把它献给研究院的,结果也不必了,还是献给有救命之恩的岳潇潇吧。

也正是为了研究这块陨石,岳潇潇几乎掏空了岳家的家底。

如果再不出成果,岳潇潇还真没法跟亲爹交待。

她和陆小云跑进实验室的时候,辜思永正坐在椅子上喝咖啡,模样既疲惫又兴奋。

这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长相兼具中外特征,脸白、眼深、毛多、身上的体味浓郁,也有科学家的通病,执拗、疯狂、孤僻,花钱还大手大脚。

“辜教授,陨金真的提炼出来了?”

“嗯,虽然只有一小块,但足以证明我的方法是对的,全部提炼出来,只是时间问题。”

“那,那这种金属的特质怎么样?”

“我只能说,它是无与伦比的天物!不愧是宇宙给予我们的馈赠!它的分子结构非常独特,比地球上所能找到的任何金属都要坚硬!而且它的分子之间几乎相对静止,为此,它可以吸收任何的热源和力源!”

岳潇潇惊喜交加,道:“也就是说,用陨金打造兵器的话,会坚不可摧?”

辜思永满脸炙热的神采:“不但坚不可摧,而且还无坚不摧!只可惜,这都是理论上的,实际上,我们并不具备把它打造成器械的能力。”

岳潇潇愕然道:“为什么?”

辜思永伸出两根手指:“第一,单纯用陨金打造器械的难度太高,必须要找到另外一种独特的金属,跟它一起炼成合金!可惜,地球上应该没有能够与它相媲美的金属了;第二,即便是找到了能和它配对的金属,你这里的设备也不足以打造合金,至少,你要从欧洲引进一座配有蓄热室的高温火焰炉,最好是德国造。”???.??qubu.

“高温火焰炉不是问题,找我爹要钱就行了。不过,想要找到另外一种独特的金属,就有些难了。”

岳潇潇陷入了沉思。

忽然间,她心中一动,连忙说道:“辜教授,你稍等片刻,我马上回来。”

辜思永追问道:“你想到什么了?”

岳潇潇没有回答,而是飞快的跑了出去,再次赶往精忠堂。

精忠堂的门已经关了,庭院里一片静寂,岳潇潇推门入内,瞥了一眼供案,然后冲着岳武穆王的挂像便跪,连磕了几个头之后,她便火速起身,一把抓走供案上摆放的那杆枪头……

当她把这杆枪交给辜思永以后,辜思永一阵愕然:“这是什么?”

“我们岳家祖传的兵器,名叫沥泉神枪。”

岳潇潇介绍道:“家族里长久流传着一个故事,说我家先祖岳飞在武艺大成的时候,缺少一样趁手的兵器,他到处寻访,结果在一个山洞里遇到了一条巨蟒!巨蟒要吃掉他,却被他给杀死了,而蟒的尸体化成了一杆枪,就是沥泉神枪。”

辜思永笑道:“这是迷信。”

岳潇潇摩挲着那枪:“当然,我也不大相信这种说法,但传说往往是为了解释不同寻常的人和物,这杆枪也确实非常独特!从两宋传承到现在,至少也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可是它从来没有生过锈,始终锃光瓦亮!而且它可是上阵杀敌的兵器,不知道在战场上冲锋过多少次,可枪体上却没有半点印痕!我曾经淘气,试着用刀砍它,用剑劈它,用斧头剁它,也都不能伤它分毫!”

辜思永的眼睛亮了起来:“给我,我来研究研究!”

——

陈天默离开岳府之后,已是傍晚,他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就近去了东郊马市,买了一匹好马,骑着回去。

路上,他还忍不住的想,岳潇潇这妮子无论是行事的果断,还是下手的狠辣,以及言辞的锐利,都很合自己的胃口。

自己不也正是这样的人吗?

如果真和她成婚,夫妻两个相得益彰,未必不是佳偶良配。

只可惜,大仇未报,前路渺渺,自己的生死都不可捉摸,还是不要祸及人家了,毕竟,她的母亲和哥哥都是受麻衣陈家连累而死的。

胡思乱想着,已到了家。

心月正在院子里晾晒衣物,看见陈天默牵着马推门而入,一副安然无恙的样子,便松了口气。

虽然在她心中,陈天默是本领通天又聪明绝顶的人,谁也打不过他,谁也伤不了他,但多多少少,总是会有些担心。

她连忙把衣服搭好,迎了上去:“我正在想大哥什么时候回来,就听见门响了。岳家的事情都办妥了吗?”

陈天默摇了摇头:“今天险些误杀好人!”

“啊?怎么说?”

陈天默一边拴马,一边把事情的原委说了出来,最后感慨道:“岳伯伯宁死不肯出卖陈家,连累妻儿惨死,还收留陈家的族人,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

心月沉默了片刻,忽而问道:“所以,大哥和岳潇潇的婚约就不用退了是吗?”

“退了。”陈天默苦笑道:“人家是留学欧洲回来的,看不上我。”

“留学欧洲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看不上大哥?”心月又是高兴,又是忿忿不平,让陈天默把长衫脱掉,好顺手洗洗。

“咦?”

脱下了陈天默的长衫之后,心月便下意识的去掏东西,结果摸出了一个发夹。

珍珠蝴蝶结刘海抓夹。

珍珠又圆又润,颗颗饱满,蝴蝶结是镀金的,灿灿发光,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东西。

心月看向陈天默:“大哥,这是什么?”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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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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