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别人怎么说。
她觉得,她至少该听听傅行司怎么说。
毕竟。
他是她男朋友。
她总不能只听别人的一面之词,就直接在心里给这段感情打个大大的x。
生活不是偶像剧,她不想像电视剧里那些不长嘴的主角一样,明明有误会,却憋在心里谁也不说,弄到最后,误会跟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打开报纸。
傅行司一眼就看到了那张照片。
他的手倏然顿住。
“这报纸你哪来的?”
慕晚晚平时除了工作和生活,很少关心别的东西,她连国内的娱乐新闻都不关注,更别说是国外娱乐头条了。
略一思考,傅行司就明白了,他的脸有点黑,“秦晔给你的!”
他用的不是疑问句,是肯定句。
“他跟你说什么了!你别听他胡说,他就是看不得我们好,故意挑拨我们的感情。”
“……”
路灯下,慕晚晚仰头看着他的脸,一字一句道,“东西是谁给我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天你去,确实是去找孟钰,是吗。”
慕晚晚不该认识孟钰。
因此,肯定是秦晔在她面前给她科普了什么。
没想到那家伙表面是个小白脸,实际上却是朵黑心莲!
他抓住慕晚晚的手,正要说什么,却看到她手上那道清晰的划痕,他眉头一皱,“手怎么了?”
“没事。”见他避而不答,慕晚晚收回手,“不小心划了一下。”
“……”
傅行司眉头紧皱,他抓住她的手腕,拉着她直奔单元楼,一路抵达二十六楼,开门后,玄关处有沈妄川和星宝换下来的鞋子,但客厅里却一片漆黑。
傅行司打开灯,打开鞋柜把她的拖鞋放到她面前。
慕晚晚有些抗拒,不想进屋。
“你自己进来,或者我抱你进来!”
“……”
还没等到他的解释,慕晚晚抿了抿唇,只能换鞋进了屋,两人轻手轻脚的进屋。
傅行司把她按在沙发上坐下。
片刻后。
他拿了个药箱,半跪在地毯上,把她的手拉到膝盖上。
意识到他要做什么,慕晚晚试图把手缩回来,动了动傅行司却握得更紧。
“别动!”
“一点小伤,不用上药,过两天自己就好了。”
慕晚晚面无表情。
她是不会因为一点小恩小惠,就不追究他骗她了。
“你以后要在演员这条路上发展,作为公众人物,不但要保护自己的脸,身体上每一寸肌肤都要好好爱护。”
傅行司强硬地按住她的手,打开药箱用棉签沾了碘伏,一点一点地擦掉她手背上的血痕。
他垂着眸子,动作轻柔,神色认真而严肃,像是在对待珍宝一样。
恍惚中。
慕晚晚有种自己是他最在乎的人的错觉。
慕晚晚晒笑。
她真是想多了。
“抱歉!”傅行司动作没停,眼睛依旧落在她的伤痕处,“我不知道秦晔跟你说了多少我跟孟钰的事情。我跟孟钰……确实是曾经的男女朋友,五年前,因为一场绑架案,她替我挡了一枪。”
说到这里。
他似乎想到当时的场景,手指微微一抖。
冰凉的碘伏落在伤处,慕晚晚的手微微一颤,傅行司抬头说了句对不起,吸口气,手下的动作变得更稳了。
“你不认识孟钰,不了解她,她家庭条件很好,家里就她一个孩子,是她父母的掌上明珠,她从小就没有受过苦,所以有些娇气。”
把染血的棉签扔进垃圾桶,他又换了一根,“她胆子很小,怕疼怕黑怕苦,有一次摔跤不小心蹭破点皮,就跟我哭了好几天。就是这么胆小的她,却在绑匪开枪的那一刻,不顾一切地冲到我面前,替我挡住了那一枪。”
“……”
他语气里带着浓浓的怜惜和心疼。
慕晚晚咬紧嘴唇,“你还爱她吗?”
傅行司没回答这个问题,自嘲地笑了笑,顺着刚才的话继续说,“她跟我在一起总是受伤,她爸妈大概觉得我是个灾星,所以就把她带去了,大概是为了防止我纠缠,故意放出她死亡的消息,这些年,我也确实以为她死了。”
“前几天,我姐他们从回来,我去接他们,我姐跟我说在见到了孟钰,还告诉我,她因为当年伤势过重,高烧不退,失去了记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听错了,震惊之后就是高兴。孟钰‘死’了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生活都很灰暗,我很痛苦,也很愧疚。她家底丰厚,是个富家千金,但她没有什么豪门千金那些坏毛病,性子天真烂漫,有点小作,却无伤大雅,要不是被我连累,她现在会在国内生活得很好。”
“……”
慕晚晚眼眶微红。
她发现。
光是傅行司提到孟钰的时候,她都插不进话,“所以你去找她了,你要亲眼看着她还活着,才安心。”
“嗯。”
傅行司合上药箱,抬头眼神复杂地看着她,“对不起,你被绑架,我身为你的男朋友,却去找自己的前女友了。后来你给我发消息报平安,误以为我是因为工作出国,我听到之后,也没有否认,让你误以为我就是因为工作才去。”
严格算起来。
这确实是欺骗。
慕晚晚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qubu.
她动了动手指,露出中指那枚跟傅行司手指上一模一样的戒指,哑声说,“那这枚戒指呢?是觉得骗了我,心里过意不去,才买来送给我的吗,就像个那个包一样。”
“不是。”
傅行司沉声解释,“包是歉礼,戒指不是。”
“那戒指是什么意思?”
“是戒指本身的意思,永恒的爱,我希望能跟你继续下去。”
“……”
慕晚晚没觉得感动。
她眼尾泛红,问傅行司,“你跟我继续,是因为你爱我。还是因为孟钰失忆了,且已经有了自己的新生活,你跟她已经不可能了,才退而求其次选择我?”
不等他回答。
慕晚晚又开了口,她言辞犀利,语气显得有些咄咄逼人,“如果孟钰恢复记忆,回来找你复合,我们两个,你选谁?”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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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