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1)

雷祥恩放下电视遥控器,冲到女儿面前,惊问:“怎么淋雨淋成这样?崇平没有送你回来吗?”

听到男友的名字,不,是前男友的名字,雷若璇心中仍是一震,垂下视线没有回答。

“来、来,快擦干头发!要是感冒就不好了。”潘仪宁拿来毛巾,踮起脚尖替女儿擦干头发,女儿长得比她高多了呢。

“爸、妈,我想回房休息……”雷若璇眼睛没有焦点,仿佛仍在雨中、雾中,什么也看不见。

“你到底怎么了你?”听女儿声音如此虚弱,雷祥恩担心死了。

知女莫若母,潘仪宁看得出女儿现在不想回答,拍拍她的肩膀说:“好了好了,先去洗个澡,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雷若璇点个头,走进房,卸下紧绷的伪装,泪水如雨纷落,却是寂静无声。

客厅里,雷祥恩双手抱在胸前,对妻子皱起眉。“瞧她淋雨淋得一身,又一脸心事重重,你居然能忍住不问她为什么?”

潘仪宁坐回藤椅,喝口暖茶。“女儿都二十五岁了,不是小孩,她不想说的话,你逼问她也没用。”

妻子所言甚是,雷祥恩却忍不住忧虑。“唉~~咱们这个女儿,真让人放心不下。”

雷家的长子和次子都已成家,住在附近社区,常带孙儿回来吃饭,现在家里就剩么女让人牵挂。

雷若璇身为唯一的女儿,大家都把她当成宝,无微不至地呵护,多少造成了她骄纵的个性。自从她跟陆崇平交往以后,他们暗自松了口气,有这么稳重体贴的男友,就不怕她嫁不出去了。

“会不会是跟崇平吵架了?”潘仪宁歪著头想。

“崇平哪会跟她吵?一定是她骂崇平,崇平只会乖乖地听。”雷祥恩打从心底同情未来女婿,那副温吞好脾气,根本被他们女儿吃定了。

“说得也是。”几年下来,潘仪宁对陆崇平的欣赏有增无减,他就像老天为若璇特别打造的。

虽说他工作时间超长,难免会冷落了若璇,但那也是为了前途著想,听说他现在年薪好几百万,以后若璇就不用工作,直接做贵妇喽!

“不过以前他们分过一次,长达三天,你记不记得?”雷祥恩一想起来就觉头皮发麻。

“当然记得,吓死人,还以为真的会完蛋!”潘仪宁叹口气,要是让乘龙快婿给飞了,想找到一样好的可就难了。

“该不会是又闹分手了吧?”雷祥恩拍拍自己的额头,倘若如他所想,未来这段日子一定很难熬。“虽然舍不得女儿嫁人,我还是希望他们快点结婚。”

潘仪宁替丈夫按摩一下颈子,温柔道:“我也这么希望。可惜崇平工作太忙,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要结婚还得先请好假吧?”

“工作、工作!其实钱够用就好,赚那么多,用得完吗?”雷祥恩实在不懂,他在银行上班,当了二十多年的经理,一向是工作和生活并重。

潘仪宁赞成地点个头。“当年你两袖清风,我都敢嫁给你,不像他们想得太多,反而越拖越久。”她在大学教书,当了二十多年的教授,也不会让自己忙过头。

“是啊!不用想那么多,有股冲劲就可以了。”

中上阶层的他们,无法想像一个农家之子,是多么渴望出人头地,就如同雷若璇也不能了解,工作到底是有多重要,会比女朋友还让他牵挂?

夜深了,雷若璇躺在床上,怔怔望著天花板,头发擦不干,因为眼泪不肯停。

明明是她提分手的,明明是她想要自由的,但为什么,她伤心到像被全世界抛弃,像明天再也不会有朝阳升起……

如果人生能重来一次,是否她还会爱上他?她回答不出来,思考成了最难的事,伤悲不断涌上,早将她淹没在泪海中……

床头音响正播放一首应景的歌曲:“心痛的感觉”──

是什么留住了我的眼泪,是天上的星星还是霓虹灯

又一次要和爱情说再见,扬起头不流泪……

啊我告诉自己,爱情已远去,何必又何必,何必再想你

啊这一份冷漠,它掩盖了我,心痛的感觉,它侵蚀了我……

第二章

时空回到七年前,雷若璇是个刚满十八岁的女孩,如愿考上理想的大学,对未来充满期待,只觉人生黄金期就在眼前。

从小到大,她被爸妈保护得太彻底,上了大学终于解禁,可以夜游、可以交男朋友,但她自有主见,她不想玩游戏,她要选她最爱的,同时也是最爱她的。

一生只爱一个人,这想法或许落伍了点,她却抱著这份坚持,在人海中寻觅那个对的人。

就读企管系的她,系上已有许多精彩人物,她还参加了吉他社,除了因为爱弹弹唱唱,她也想认识更多有趣的人。

吉他社第一次活动就是迎新聚会,他们包下了一家火锅店,九月的天气热呼呼,店里的冷气强呼呼,每个人都吃得不亦乐乎。

现任社长是个活泼开朗的女生,自备迷你麦克风,不只要炒热气氛,还要妙答妙问,让每个人都做一番特别的自我介绍。

轮到雷若璇的时候,她站起来,落落大方道:“大家好!我叫雷若璇,今年十八岁,就读企管系一年级,我不是很女生的女生,虽然外表像女生没错,但我内心满像男生的,希望和大家做好朋友,谢谢!”

然而,她这番话以柔细的声音说出,搭配上她白净娇美的外表,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在场男性,从大一新生到研究所学长,都不约而同这么想。

即使她穿著简单的牛仔裤和t恤上男了一头俐落的短发,还刻意戴上铁炼造型的配饰,没用,她百分之百的女孩样,绝对不会被认为是男孩。

不多久,轮到隔壁桌做自我介绍,雷若璇对其中一个学长待别印象深刻──

“大家好,我叫陆崇平,是前任社长,今年二十三岁,就读电机系和资讯系研究所,因为是双修学位,课业压力很重,能来参加社团活动,是我唯一放松的时间,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这缘分。”

很简单的自我介绍,配上他腼腆的表情、温和的微笑,竟构成一种让人很舒服的感觉。

那是雷若璇第一次看到陆崇平,当时她最大的感想是,好个里外不一的男孩!

明明他的外型高大魁梧,英气十足,却拥有不可思议的好脾气,任凭大家怎么闹他、亏他,都不见他皱起眉头,仍是那温和的微笑,仿佛天塌下来了也不会怎样。

相较之下,外表娇柔秀气的她,脾气却意外的固执,喜欢和讨厌都写在脸上,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不晓得为什么,她开始注意隔壁桌的陆崇平,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学长,你不是有在科技公司兼职?今天就让你请客吧!”

“对啊!学长赏我们一顿吃的嘛~~”

众人起哄,陆崇平连一声抗议都没有,温和笑道:“好好,令天我请客。”

“喔耶!”大家都欢呼起来,除了雷若璇。

她皱起眉。他们二十几个人吃火锅、叫饮料,少说也要五千元,怎能由他一人出钱?未免也太滥好人了吧?

大家的态度更奇怪,自己吃的当然自己付,学长只是前任社长,又不是大家的爸妈,怎可叫他买单?

“请问,为什么大家都要那位学长请客?”雷若璇开口问身旁的学姊。

学姊一番解答后,她才知道陆崇平除了吉他弹得好,成绩更是优异,同时修两个硕士学位,拿遍校内外奖学金,还在“擎宇科技公司”研发部门兼职,早被内定为正式员工。

虽然他是出身农家,自己从不奢侈浪费,但看在一般学生的眼中,都觉得他是标准“金主”,更何况他有求必应,被“拗”请客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已经习惯成自然。

“可惜,他虽然条件优秀,脾气又温和,却从来没交过女朋友,任谁也攻占不了他这座山。”学姊叹口气,一副也是过来人的表情。“还有人说他可能是同性恋呢!你觉得他像不像?”

“我看不出来。”雷若璇据实以答,她对分辨同性恋和异性恋并无研究,她只是觉得奇怪,这位陆学长未免也太好说话了,他做人的原则该不会就是“我为人人”吧?

她最看不惯这种滥好人,就算他要日行多善,也不要行到她这儿来!

聚会结束,陆崇平果真主动结帐,众人纷纷向他道谢,盛赞前任社长真是太棒了,但陆崇平并没有被捧得飘飘然,脸上仍是带著那谦逊的微笑。

雷若璇静静站在一旁,手中握著三张百元钞,却找不到时机拿出来。

就算她再直接、再坦率,也懂得给人留点面子,有些事还是私下解决为妙。

眼看大家都散了,各自走向回家的路,她心一急,干脆尾随陆崇平的脚步。等到没有闲(奇*书*网.整*理*提*供)杂人等时,总能把钱交给他吧!

转过两个街角,陆崇平准备骑机车离开,这时背后传来一个娇柔的声音──“学长,请等一下!”

那声音他记得,不就是那个说自己很像男生的学妹吗?转过身,他看到一张皱著眉的小脸,神情有些紧张,不知他能为她做点什么?

“学妹,我记得你叫雷若璇对吧?”

他的记忆力极佳,听过一次自我介绍就能牢记,社内其他的新社员他都认得了,更何况是这位吸引力十足的学妹。

除了秀丽苗条的外型,她还有一双黑白分明、炯炯发亮的眼,他想不记得都难,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般澄亮的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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