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1)

《意外惊喜》

作者:凯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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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i'aore这首歌,并介绍是卡本特兄妹的歌曲。

当场有位同学迷惑道:“卡本特熊美?这是日本人吗?”当场让全班笑到不行。

在此ore这首歌里,有段歌词是这样的,“当我年轻时,我总会听着收音机,等待我所喜爱的歌曲,当它们播放出来时,我就会跟着一起哼唱,这让我微笑……如同往昔,这就是昨日重现。”

第一次认识这首歌时,我就飘飘然的想着,等我很老很老的时候,我就可以怀念过往,悠悠然的唱起这首歌了。果然,时光飞逝。如今我唱这首歌还挺有说服力的,但我不只在年轻时爱听收音机,现在也一样常听广播呢!

当我自己在高职教英文时,也曾把这首歌介绍给学生们,对她们而言,这正是她们的年轻岁月,对我而言,这首歌也曾是我的年轻岁月。

某天我躺在床上听木匠兄妹的歌曲。突然心头一震,不如我就用这些歌曲来写小说吧!放在每章节的开头和其中,这不是很美的一件事吗?

于是,大家可以看到开头有我翻译的中文歌词,不过翻得很逊,还请见谅,里面穿插了一些英文歌词,若看得懂就自己看,若看不懂就忘了它吧!

只是想把我喜欢的音乐和你们分享,希望你们也喜欢。

爱上死对头,对我来说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因为我很别扭,不会诚实表达感情,通常我最讨厌的男生也就是我最喜欢的男生,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如此,一点成熟改变都没有,唉!

尤其我觉得,当对方跟我一样倔强、自负的时候,那更是天雷勾动地火,非拚个你死我活不可,或许是在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却又不敢勇敢去面对,才会这么傻傻的斗气下去,等到有一天事过境迁,才发现自己好喜欢那个人。

或许就是人们有这样的心态,死对头的男女主角在各种故事中都很常见,不管那起因是民族、仇恨、宗教、地位或个人因素,凡是有关死对头的恋爱过程,总是特别引人入胜,所以说“矛盾”真是戏剧的本质,也是个迷人的要素。

有谁爱上了自己的死对头呢?请来信告诉我,让我也享受这份甜蜜的矛盾吧!

故事中的小航是我梦想中的小孩,聪明伶俐又长得可爱,性情乖巧又会照顾妈妈,而且立志长大后要孝顺父母,真是太美好了!

当然,我深深明白现实中绝非如此,这只不过是我的一片痴心妄想而已。小孩总是别人的可爱,玩完了就可以还给人家,至少对目前的我是如此的。

有时看朋友照顾孩子的辛勤,就不由得为他们感慨,做人父母真不容易,这个也要操心、那个也要烦心,一天到晚都绕着孩子打圈圈,就某方面来说很像在“还债”。

普天之下的爹地妈咪们,请继续加油,你们的生命绝对有创造性的意义!

在上本小说的序文中,我还信誓旦旦的说要放个恋爱假,结果我根本没沾到半点恋爱的边边,哇啊!真教人情何以堪呀!

算来我也有一年又八个多月没谈恋爱了,我想,爱神大概早就忘了我的存在,月老可能也ss掉了我这号人物,因此。爷爷不疼、姥姥不爱的我,还是化小爱为大爱,多写些可爱的小说贡献大众吧!

“下一次恋爱,何时会再来?”近来都不敢哼这首歌了,因为这是个问句,而我会忍不住去想答案,然后就觉得遥遥无期、此生难再,心情只有更加郁卒了……

罢了罢了,人生又不是只有恋爱两字,虽说我的小说总是以恋爱为主角,但我的生活还是可以有很多不一样的快乐呵!好,那就让这世界成为我的恋人吧!

(多有格局、多有气度的我,自己都忍不住要爱上自己了!)

在读者来信中,有些问到番外篇的配角们,是否会写成整本的小说?

嗯……关于这个高深莫测的难题,我可以偷偷告诉各位一个破解的秘诀,那就是:只要你们发现女配角不叫“x雨x”的话。那就不会被写成整本小说了,这样了解了吗?

至于我会不会回信?提到这个问题这……请问问老天爷吧!因为连我也不知道说……

最近,也许是看多了天灾人祸的新闻,也许是自己经历了一些特别的情况,渐渐有了一些心得感想,在此跟各位朋友共享之。

“没什么大不了的”、“一切都是过程”、“顺其自然”、“尽力就好”,想必这样的鼓励词,大家都耳熟能详了,但要真正做到可不容易呢!

此外,我还常对自己说:就做个小孩子吧!别想那么多了。只要诚实点、天真点、单纯点,这世界就会变得很亲切、很可爱了。

但愿大家都能找回心中的那个小孩,世界也会因此更美好。

放假了两个多月没写小说,当我开始动手写的时候,真有点难以习惯。

打字打得不顺手,情节发展得拖拖拉拉,整天面对着电脑更让我精神不振,这该怎么办才好呢?要是写不出来,笨编就会朝我哭号,存折就会对我悲泣,读者就会把我遗忘,可怜无助脆弱的我怎能写不出来呢?

所幸,灵感之神还是眷顾了我,在我半梦半醒之际指点迷津,让我下笔顿时有如神助,不知不觉中也就完成了这本小说,真是个奥妙的奇迹呀!

好啦!我们下回再见,请为我多多祈祷,让我继续创作下去,让这份爱情事业生生不息、永续经营、春风吹又生、绵绵无绝期……

carrie'se-il:iaarrie@ll。url。。teetandclear……”

雨薇一边欣赏歌曲,一边端起咖啡啜饮,虽说她还有很多事要忙,但拨出十分钟来给儿子是绝对必须的。

这孩子一点都不像她,她不只一次这么想着,实际上,她根本是个音痴,但毅航从小就爱哼哼唱唱,那一口流利的中文、英文、日文、台语和广东话都是从音乐中学来的,甚至无师自通的学会了每种舞步,到这程度只能以“天纵英才”来形容他了。

从这孩子一出生,几乎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飞机上度过的,因为雨薇工作的关系,他们常往来于世界各地,包括纽约、上海、香港、东京等,而今毅航都六岁多,该是让他上学的时候了,因此,她选择回到台湾的分公司,这次再也不会搬家,就要在此落地生根了。

时间过得好快,七年多了,再次回到自己的家乡,她真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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