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1 / 1)

“怕是不能吧?我这样儿的, 咋就……”程冬至搓着手, 有些坐立不安。

为了方便省事儿,她平常是相当不注意形象的, 再加上个子也小, 就更看着不显了, 灰簇簇的一下子就淹没在了人堆里不是。这小唐来机械厂工作, 看上郑小雨啥的那还没话说,看上她?她不信。

“我问过了,人家就是一眼相中了, 这叫缘分!”胡会计苦口婆心:“再说了,你人物儿也不差,怎么就这么没底气呢?你瞧瞧你, 小脸儿白白净净的, 眼睛乌溜溜的,怎么说都是厂子里的‘小厂花’呢。”

程冬至干笑了几声。

胡会计觉得程冬至是因为年纪太轻,没有意识到小唐这个年轻人有多优秀,错过了有多可惜,便加了把劲替她拿了主意:“这样, 你不愿意和他处对象也没关系,俩人就先当普通朋友处一处,以后的事儿看着办, 你说好不好?冬枝,人家求到我这边来,你和他连个普通朋友都不愿意做, 我这脸也下不来嘛。”

胡会计把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程冬至再拒绝也就有点过分了。再说了,既然是普通朋友,那有啥不好处的,总比一下子给人来个下不来台好,那小伙子看着也不像坏人!

“行吧!”

也不知道胡会计是怎么和小唐说的,那小唐听自己被委婉拒绝居然也不恼,反而很欣然地答应从普通朋友开始处。就这样,俩人不咸不淡,带着点怪异地做起了普通朋友,差不多一个星期见一次面,基本都是小唐来机械厂找程冬至。

小唐的名字很有趣,叫唐仁,听着和糖人儿一样。

虽然是在文化宫工作的文职人员,可看起来却像一个兵小伙儿,走路抬头挺胸腿笔直的,一紧张就会立正。程冬至好奇问了问,原来还真的是转出来的。

“我家里人不愿意我一直在里头,说是陪着他们的时候少。家里就我这么一个,俩老人太孤独了。”唐仁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说。

“那倒也是。”

“你家里呢?”

“我?”程冬至笑了笑:“我还有个姐,已经结婚了。”

“我听胡姐说,你家离文楚挺远的,你一个人来这边上班,他们不担心吗?”

“有啥担心的,我从小就野喜欢到处跑,他们都习惯了。我爸工作事儿多,我妈也是个大忙人,再说大姐一家离他们近的很,平时要照顾啥的也方便。”

唐仁很认真专注地看着程冬至,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上浮起一点难以察觉的红:“我看得出来你是个活泼的性子,像个百灵鸟儿一样,走路轻轻巧巧呼呼啦啦的挺好玩的。”

程冬至挠挠头,她不是傻子,这个时候了咋会还看不出来这个唐仁对她还是有点意思的呢?

想着也不能总是用普通朋友这个事儿耽搁人家,于是她便有些委婉地申明了自己某些在他人眼中算是结婚短板的特质:“啥百灵鸟儿,我就是那不着窝的野鹰!我这人吧坐不住,哪怕是结婚生了孩子,也是要经常天南地北到处跑的人,不会一直拘在屋子里做饭带娃啥的。也不是说完全不带,只是不能像其他女人那样完完全全地不挪窝钉死在一个地方,好些人听到我这个毛病就不爱和我介绍对象了……”

唐仁呆了一下,不过他的反应很快,说的话也极其让出乎意料,让程冬至的话头子顿时被截住了:“这怎么能算毛病,一心扑在工作上为祖国建设奉献自我,这是一种极其伟大的精神!别人家里怎么样我不知道,放我家我爸妈肯定举手赞成。他们俩老退休了没事做,平常就爱做个家务,要是有个孙子孙女给他们带那就更好了。”

程冬至总觉得这话有哪里不对味儿,可又一时半会儿反驳不出来,只好笑了笑接着揭自个儿的短。

“这个也就算了,我这人吧还有一点就是朋友多,男的女的都有,又是个马大哈的性子,平常总忘了自个儿是个女的,和哥们儿啥的喝酒聊天打牌不咋顾忌……”

唐仁憨厚地笑了:“那挺好的,我就喜欢你这风风火火不拘小节的性子。我不像那些爱疑神疑鬼拘着自家老婆的男人,要是连自己的媳妇都不相信,那还相信谁,总不能拿着绳子把人套起来吧。”

程冬至决定闭嘴,再说下去这就不是处普通朋友的气氛了,迟早被带到沟里去!

她正要找个机会和唐仁分开回家,忽然一个人在不远处顿了顿停下了步子。程冬至下意识抬起头看去,竟然是阿则!

“姐?”阿则的神情有些奇怪。

“你来啦!”程冬至顿时精神一振,这不有了一个极好的借口吗?

她对唐仁歉意一笑:“不好意思啊,我弟来了,我先过去了!你早点回去吧,天儿晚了不好坐车。”

唐仁点点头,不但没有离开,反而很热情地主动迎了上去,一把握住了阿则的双手,很笨拙地讨好道:“你好,我是你姐的朋友,我叫唐仁。”

阿则很有礼貌地回复了他,两人说了一阵子话后,唐仁才笑呵呵地走了,临走时不住地对程冬至挥手。

不知道为啥,虽然刚刚俩人说话的样子很友好,可程冬至总觉得有股冷飕飕的风直往骨头缝儿里钻,真奇怪!

“你咋来了呀。”

唐仁走后,程冬至很高兴地问阿则。

阿则沉默了一下,笑:“我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

“啥?”

“那个人,是姐正在处的对象吗?”

“不是啊,就是普通朋友。”

“我觉得他好像没把你当普通朋友。”

“咋会呢,你想多了。走走走,赶紧上楼去,前儿厂里发了好些粉子,我给你包芝麻馅儿的汤团吃!”

“下次吧,我还有些事,得先回去了。”

“好吧……”

目送着阿则走后,程冬至回到了房里。就在她准备做汤团儿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一件事:阿则他咋就这么回去了呢?他来这边,不是应该有啥事找自己吗?

本想冲到楼下小卖部去给阿则打个电话问问是什么情况,可不知道从何而来的犹豫拖住了程冬至的脚步,最终她并没有去。

还是算了吧,阿则他估计是临时想起有什么别的事情了。

几天后,唐仁再来找程冬至的时候,她很委婉地表达了拒绝的意思。

“文化宫离咱们厂挺远的吧?”

“还行,骑自行车一会儿就到。”

“这么大冷天儿的,骑个自行车可真不容易!车蹬子稍微蹬狠一点,那风扑脸上跟刀子割似的。你瞧瞧你脸,都冻红了,多遭罪啊!要不下次等天暖和了点儿再过来?”

唐仁呆了呆,随即憨厚地笑了一下,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那也行。不过今天我来都来了,要不我请你去吃顿饭,就当是看在我挨刀子的份上赏个脸吧。

话说到了这份上,程冬至也不好拒绝,便同意了。她正要找同事借自行车,郑小雨听到她和其他人谈话主动过来了:“把我的那辆骑去吧。”

“啊?那不是你才买的新车吗。”程冬至有点不好意思。

“新车就不骑了吗?那我还买新的做什么。”郑小雨凑到程冬至耳边,很鄙视地压低声音:“你可别骑老孙的那辆,刹车坏了也舍不得修,只知道自己瞎捣鼓,你可别骑着骑着出什么事儿了。别怪我话说得难听。”

程冬至很感动,本来她以为自己和郑小雨的交情在她放弃追阿则后就会变淡然后消失,看来这姑娘不是那种过河拆桥的人,以后可以当个正经朋友处处!

郑小雨的新车是雪鸽牌的,小巧精致,钢活儿地道,要是保养好能骑个几十年不变样儿的那种,款式也很新,想必价格不菲。

程冬至不是买不起自行车,主要是她没什么骑自行车的机会,基本一出远门就是开卡车了,再说了五楼扛上扛下的麻烦,放家里占地方,放楼道下面又不安全。今儿这么一骑,她觉得手感坐感都很是舒适,关键是外出也方便,琢磨着要不要也买一辆差不多的,到时候放阳台就得了!平常扛上扛下的,就当是锻炼身体吧。

俩人一边聊天一边骑车,路上的风实在是野,程冬至拿大围巾把头包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都割得慌,心里顿时后悔了起来:早知道就留他在食堂吃饭了,这鬼天气!

更糟糕的是,除了天气恶劣,地面状况也不容乐观。虽然上面挂着太阳,可昨儿才下过雨,路面上坑坑洼洼的,一个不注意就溅起一排泥水。这个时候水泥路什么的还没有普及,大部分都是泥巴路,一下雨好几天路面都不得干松,即便是大城市也是如此。

唐仁却是完全毫不在意,显然是习惯了,他注意到程冬至的狼狈,忙道歉说:“都怪我不好,没想着地上还没干透……要不等会我给你去买身新的衣裳和鞋?”

“那咋能行啊!不就是泥巴吗,多大的事儿,回去洗洗搓搓就好了,不能养成那娇骄二气!我说,那馆子到底啥时候到啊?”程冬至费劲儿地踩着镫子,喘着气问道。

要不是唐仁说那家店吃得到正宗的铁锅麻辣香烤鱼,她早就找借口放弃回厂子了!

“快了快了,前面就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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