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七年的时间, 在回忆里去雕刻一个人的模样, 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一个人的一生中,又能有多少个七年?
……
直到如今, 依然没有人知道,在七年前暑假的某个午后,轰焦冻为何会打破大楼的玻璃, 不要命地冲了出去——
如果不是因为他足够“幸运”, 在即将坠落时被刚好路过的山岭女侠救下, 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再有轰焦冻这个人了。
没有人能看见她。
从医院醒来后,彼时还是个少年的他才意识到这一点:在那个午后,只有他能看见她。只有他看见日光下她的衣摆翻飞,长发飞舞, 只有他接到了那个电话,也只有他看见她脸上还带着笑容,毫不犹豫地向前踏空。
所以他们根本无法理解为何他会失控、会拒绝与人交流, 甚至在最严重的时候,患过失语症。
最初的两年里,轰焦冻几乎每夜都会做噩梦。梦里他拼尽全力打破了厚厚的玻璃去接近她,却无论如何也走不到够不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少女如断了羽翼的鸟自楼:“……她刚刚也和阳菜说,不要害怕哦。”
用六年的时间一层层粉饰出的高墙顷刻间被打成粉碎,太阳发热发红,夜幕星河低垂,有人伸出双翻云覆雨手,把大把光阴席卷而去,岁月洪荒里打开一看——
一切都只是须臾。
六年时间如过眼云烟匆匆而去,他再度跌回了曾经的梦魇,眼前的场景急速拉伸切换,他看见她站在体育祭的擂台上,错愕又气呼呼地道:“焦冻,你居然对我下那么重的手?!”
音犹在耳。
那些关于成长的、舍弃的、自欺欺人的依旧忘不了的东西,如此新鲜光亮、熠熠生辉,是丝毫未被岁月侵蚀的模样。
那个时候,轰焦冻便明白,他自以为的“放下”,自以为的“坚强”,原来都只是假象。
多年前埋在心头最柔软一处的那根针,那穿过针线的一端,原来一直握在她手上。
只需只言片语,就能令他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
黑发的姑娘已经睡着了,棉被之下的身体微微蜷缩着,眉宇间凝起浅浅沟壑。
[爱丽丝],这是她的个性,他记得,能力是创造幻境。
眼前的这一切,是否只是一个幻境呢?他轻轻执起她落在被褥之外的手,不敢多用一分力气,像是生怕会把什么给打碎一般,然后,拢进棉被之中。
有那么多时刻,他都想给自己创造一个幻境,一个有她的幻境。
现在……
[只是现在,我不打算从这个幻境中挣脱出来。]
轰焦冻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床上的人,像是要把她刻进自己的眼睛里。淡漠而疏远的眼神被点燃,光和热刺破心脏和他蒙尘的灵魂,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如擂鼓,撞击着胸腔。
第一年他死了。
第二年,还未活过来。
第三年成为行尸走肉,直到第四、第五年。
第六年时,新芽探枝、星星在梢头轻轻晃,有人把它偷走了,藏在海底,他伸出手怎么也够不到。
第七年,大火刚刚熄灭,雷雨即将降临,烈日倏而消逝……他终于等到了梦里那点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