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 / 1)

绯衣女子的身影没入内堂,大厅中,忽然气氛就有些松动,大家疑虑地相互看着,不明所以——听雪楼众人从来未看见过楼主和靖姑娘之间有如此大的冲突,虽然不明所以,但是个个还是屏息不敢说什么。

只是停了片刻,微微咳嗽着,听雪楼主人却翻开了宗卷,开始平静地处理起楼中事务:“既然高坛主亡故,咳咳……那么、那么吹花小筑杀手坛坛主之位暂时悬空。”

然而,说不了几句,却掩嘴剧烈的咳嗽起来,半晌方止。

“我决定,暂时由任飞扬来接替这个位置,如何?”又沉默了片刻,终于能说出话来,带着几分疲惫,萧忆情看着阶下众人,问。

没有人反对,从来很少有人能够指出楼主决定中有何错漏。

那样绝对的信任和服从,却也造就了他绝对的孤独。

“好,先试着用他一年,一年后,如果事实证明任飞扬的表现符合坛主的要求,我再让他正式取代高欢的位置。今日……咳咳,如若大家无事,就先到这里为止吧。”公布了这个决定之后,看着下属们纷纷散去,听雪楼主不易觉察的叹息了一声,靠入软榻。

眼前,交替着闪过白衣高欢和大红披风少年的脸。

这个江湖上,涌现过多少这样的少年啊!

去的尽管去了,来着尽管来着……生死悲欢,就是如此。

荒原雪二十一(3)

这只是江湖滔滔洪流中的一浪而已。

萧忆情将手中的丝巾放下,凝视着上面方才咳出的黑色血迹,眼神微微一黯。

他想起了日间,刚刚去吹花小筑检查出关的任飞扬的情景——依然是红衣披发,但脸上的神色却不复昔日的跋扈飞扬,剑法的进步也是神速。

手执泪痕剑的英俊少年,居然已能接下他五十招。

——不过是短短几个月的训练,任飞扬的进步已经是在他的意料之外。

这将会是个非常优秀的下属。这个少年,不日便要名动江湖……听雪楼主想着,眼睛里露出赞许的神色。然而,在那个时候,他看见了少年的眼睛。

那样的平静,那样的淡漠。甚至,在比试过后微笑着收剑称谢的时候,对着听雪楼的主人,少年的眼睛依旧如同冰封的原野,没有一丝表情。他微微的一惊:

——这,又是一颗被封冻的心。

而那颗心,在几个月前,还曾经那般的鲜活炽热。

看着出关的红衣少年,萧忆情陡然间有些说不出话来——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改变了这个少年?是他么?

然而,十多年了,又是什么样的力量改变了他自己?

或许有人说、那便是江湖:成就有些人的梦,却同时破灭另一些人的梦——然而,却让所有人的心变成了荒原。那茫茫的冰雪厚重地落下|奇*.*书^网|、掩盖住了曾经生机勃勃的原野。

白楼里面一片空空荡荡,只有午后斜阳透过镂花的木窗、将影子斜斜的投进来,在地上留下斑驳昏黄的花纹——仿佛是看不见的奇异的屏障,重重叠叠。

最高的楼上,位高权重的听雪楼主却将目光透过木窗,看向外面。

那里是湛蓝的天空和青翠的树木,同样也是他下属的领地。然而不知为何,这一切鲜活的自然风景、看上去却仿佛在极其遥远的地方。

——地上的影子随着日影西斜,在缓缓的移动,一寸一寸的向着听雪楼主人的座前逼近。

萧忆情霍然一惊,下意识的往后坐了坐。

随即,知道逼近的不过是影子而已,他唇角就有隐约莫测的苦笑。

这样的桎梏,虽然看不见,却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每一寸空气中。

那就是他们心里的那道墙——

终其一生,也永远无法逾越的藩篱。

后记(1)

《荒原雪》这一篇,完成于六年之前。

当时用了暑假的空档,在笔记本上涂抹完了这个故事,开学后回到学校里,献宝似地拿出来给寝室里的姐妹们传看了一番,获得了夸奖。

然后,这个故事和其他听雪楼的故事一样,都被束之高阁。

三年后,我注册了一个叫“沧月”的id,开始在网络上贴自己的文章。我逐字逐句地将以往的手稿一边修改一边输入到电脑里,然后贴到一些著名文学网站的bbs上——那,也包括了以《血薇》为首的听雪楼系列故事。

而《荒原雪》这一篇的重见天日,要归功于一个名叫zcaty(野百合)的读者。承蒙这位素未谋面的的热心,自告奋勇地帮我将那叠发黄的手稿输入到电脑里,从而让这个稿子有了和读者见面的机会。

说到这里,忍不住要再次的感谢我的读者们:无论是网络读者,杂志读者,或者是书籍读者。

三年多了,那只叫沧月的菜鸟一路跌跌撞撞的走来,吃了很多苦头,经受过很多风浪和诋毁,但无论何时何地、总是有一群真正喜爱这些故事的人在一旁支持——

正是因为你们,才有今天听雪楼系列的问世。

所以在这个暑假里,我赶时间修改出了这听雪楼的最后一部,作为给你们的礼物。让那个名为“听雪江湖”的梦,最终得以完整的呈现。

但是,由于是三年前的手稿,所以每次看这部小说,心里都觉得有太多的遗憾:那时候的文章里,还残余着一些摹仿名家的迹象,最要命的是造句遣词、行文节奏乃至人物性格刻画,都和已有的听雪楼部分有着一定差距,特别是萧靖二人的性格和以血薇为首的系列里面有偏差。

于是,我一度有了把这部小说从整个听雪楼系列里删除的念头。但转念一想,觉得如果这部手稿就这样湮没了非常可惜,毕竟当年还是费了那么大心力一个子一个字写下来的。而且这个故事位于拜月教之战和两人同归于尽的大结局之间,对于解释人中龙凤在最后为何会有那样的决裂、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正因为当时在版面紧张的情况下没有收录这一篇,所以《血薇》中两人最后的决裂、才看起来有些突兀和让人不能信服。

那不过是因为,中间跳过了这一段。

为了让听雪楼系列完整地展现,自从1999年输入原稿的工作完成以后,我一直在陆续的进行着润色修改——完成第一遍是2002年的时候,第二遍则是今年的暑假。

对于我这样一个落笔飞快,从不修改的作者来说,被责任感迫使着几次三番的修改文章,无疑是一种难以言表的酷刑。间隔了三年的两次修改,每次都耗费了我比写双倍长度的文章更长的时间——几乎是在保持大体架构不变的情况下、将所有的语句都重新修改了一遍。

后记(2)

修改完了,再看,还是不顺眼,于是,再从头到尾来一遍。

改这个稿子的时候,经常要坐在电脑前直到午夜12点。

夏末。外面是漆黑的夜,依稀有雨。

一个人听着歌在电脑前发呆,不愿意上网,不愿意聊天,只愿沉浸在自己心里那个遥远的世界里,不被任何人打扰——下着雨的长夜里,连电脑机箱的风扇声音都显得分外清晰。

江南多雨。记得住在校内靠着老和山宿舍里的时候,在凌晨写稿困倦时遇到夜雨,便会推开门到阳台上,依山往下看。校园非常安静,偶尔闪现昏黄的路灯,没有一个人。我俯视着黑沉沉的城市,听冷雨敲打着似乎永无止境的夜。

仿佛,这个世界都在沉睡,唯独自己是醒着。

有一种莫名入骨的冷意。仿佛被所有外物背离。

而今年初夏的时候,我离开了那座呆了七八年的象牙塔,来到了社会上。

对于一个一口气读了将近二十年书的人来说,已经对校园生活感到了某种厌倦。我期待着生活里的改变,期待遇到不同的人,期待走出象牙塔去往更广阔的天地。所以我选择回到社会,如所有人一样去面对迟早要面对的生活。

但成为执业建筑师后,时间必然不会如读书时期那么充裕。我的生活道路在此也面临着一个转弯:要适应新的生活节奏、新的朋友圈子和工作环境。每日八点上班五点下班,晚上回来可能还要加班加点——那样繁忙的生活、必然会夺去我平静写文的时间。

然而,写作却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种习惯。就如呼吸、睡眠一样的必不可少。

三年来,通过它,我思考着在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回答着内心的疑问,随着成长、一步步提升自己和圆满自己——如果夺去我的笔,作为“沧月”那一面的灵魂就会枯萎了。而失去了那一面,我的人生也将不再完整。

所以我希望能在工作和爱好之间,达到一个融洽的平衡。

但我知道为寻到这个平衡、我还将付出更多的时间和心血,走更远的路。

希望,上天和读者能给我继续往远方跋涉的力量。

沧月200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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