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1 / 1)

不过吕慎之既然心心念念想发这笔横财,干脆就逗他一逗,馋他一馋,待到吕慎之再提藏金一事,就装得吃刑不起,无奈招供的样子说:太平军撤离壶镇之前,是军需官的亲兵何向仁带着几个人把带不动的金银财宝埋藏起来的,埋在

何处,他不知道。这次他来壶镇,就是听说何向仁还在这附近,想找到他一起发掘的云云。

吕慎之不信他不知道藏金地点,下令继续严刑拷问,但是一连动了三次夹棍,死去活来,口供不改。吕慎之没有办法,反正何向仁已死,无法对证,只好隐去藏金一节,只以太平军余孽潜回壶镇杀死陈士佐为侍王长嗣报仇一节上报。当时太平军主力虽然已经覆灭,余党及流窜部队仍很活跃,各地只要逮住“发匪”而又不肯投诚的,一律杀无赦,何况还是继续杀人的重犯?不久批文下来:就地正法。为妨押解中途又生枝节,刑场就设在壶镇。

行刑之日,吕慎之特地把那六个已经变成花子的“太平军余孽”都叫了去,名义上是叫他们看一看“继续作恶者的下场”,好让他们不敢再轻举妄动;实际上则是想从他们的脸色眼神中发觉一些端倪头绪,以便于继续追查。只是临刑者早已吃了秤砣铁了心,除了怒视与谩骂之外,什么话也不说;那六个花子除了脸色煞白之外,也无别的可疑表情。一刀下去之后,吕慎之下令把首级拿去祭奠了陈士佐,算是一报还一报,但却把本来可能理顺的头绪,全给斩断了。吕慎之一声令下,几名团勇围了上去,没容吕慎之亲自动手,就把杀死陈帮办的凶手抓住了。

沦为花子的马天祥和张国华,身处浙南山区,交通不便,消息闭塞,有关天京陷落的“新闻”,还是那位杀了陈士佐的亲兵被捕以后传出来的。这一消息,对他们两人来说,无异于是个睛天霹雳,把他们几年来赖以忍辱受苦、生存下来的精神支柱一下子全给摧毁了。难怪他们被吕慎之强迫押去看杀太平军刺客的那一天,就像失魂落魄似的,连头也抬不起来。

再过一年,又传来了各路太平军都被斩尽杀绝、从此天下“太平”的确讯。两人恨不得一头扎进恶溪,了此残生。不是么,几百万太平军都全军覆没了,洪秀全的圣库中存有上千万两银子,尚且挽救不了他们,何况这区区两万多两银子?自己如果还四肢齐全,倒也不妨学一个一命换一命,为天王尽忠完事儿。可如今受尽一切羞辱苦难,身体变成残废,却连再杀一个仇人也办不到了,怎不叫人痛心疾首,欲哭而无泪呢!

痛定思痛,他们不能不为自己的下半生作些考虑了。而要想改变自己的身份和处境,当然只能在那两万多两银子上打主意。

他们是太平军,是广西来的“老兄弟”,而且还是受到侍王长嗣信任的亲兵,因此他们对于缴获的财物,“归公”的信念十分强烈。装进棺材里埋到地下的这两注财宝,当然属于太平军的“圣库”所有。军需官,是这两注钱财的管理者。他们四名亲兵,只是参与其事的知情者,连管理者都不是。军需官不幸阵亡了,为了让这些财物能够继续用于打天下,他们四个知情者就只好主动地担负起保管的责任。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千方百计忍辱含冤地承受了比死还要难受的巨大痛苦活了下来。另两名亲兵的先后死去等于加重了他们二人的责任和负担。作为两名看守财物的“护兵”,他们是尽责的,是忠心耿耿的,从来没有萌发过窃取、占有的觊觎之心。

但是忽然间噩耗传来,天王已经驾崩,大军已经覆灭,也就是说,这一票藏金的主人,已经没有了,他们作为保管者,想交也无处交了。下一步该怎么办呢?两人为了这票藏金,付出的代价是够惨重的。眼下天国覆灭,他们失去了依托,加上肢体不全,生活无着,商量再三,最后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正是这些藏金的最合理的继承人,他们要用这些藏金来改变自己的下半辈子生活,要使为藏金而失去的一切都从藏金中得到报偿。

他们用抽签的办法,把两注藏金分了。马天祥分到的是五千多两白银加五百两黄金;张国华分到的是五千多两白银加那一盒翠钻珠宝。同时两人立下重誓:一、各人只取自己的那一注,绝不觊觎对方的藏金:二、绝不暴露对方藏金的秘密,即便是在事发被捕之后,也只能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牵扯他人。

事实上,这两注藏金只不过是在天上飞的两只锦鸡,五彩斑斓,却可望而不可及。如何搬运出来,变成自己的财富,困难还很多,风险还很大,弄得不好,会把性命都搭进去。特别是刺杀陈士佐一案发生以后,吕慎之审讯凶手,从口供中得知太平军撤出壶镇之前,军需官确实曾把“圣库”中的金银财宝派人窖藏,老谋深算的吕慎之虽然没有把张国华等人传去逐一追问,但暗地里对他们加上十二分注意,却是事实。因此他们心里都十分明白:要想把这一注银钱取出来归自己使用,一定要比吕慎之更有耐心。吕慎之在放长线钓大鱼,他们要放一条比吕慎之放得更长的线,才能把这两条大鱼钓到手。吕慎之已经六十多岁,他们都还只有二十多岁,从时间上说,他们拖得起:从年龄上说,也耗得过吕慎之。

于是这两注一时无法到手的财宝,就变成了支持他们在艰难困苦中继续活下去的力量。哪怕拖他十年八年,拖到吕慎之死了,拖到大伙儿把这件事情都淡忘了,那时候,他们再慢慢儿寻找时机,物色伙伴,设下锦囊妙计,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地下藏金取了出来,远走高飞,坐享清福,安度晚年。

但是从同治二年到光绪元年,十一二年时间过去,他们两个已经从十八九岁长成三十岁左右,埋在地下的两注藏金,依旧无法取出来使用。这一方面是他们缺手的缺手、断足的断足,靠自己的力量,跟本无法把埋在地下好几尺深的棺材挖出来;一方面是七名活命的太平军俘虏中,除逃亡未成抓回来处死的何向仁之外,只有马天样和张国华两个人是广西“老兄弟”,而且是侍王长嗣的亲兵;其余四名,不是投降的民团,就是哗变的清兵,都是营营苟苟、见利忘义之徒,根本无法与他们合作的。

吕慎之当然知道他们两个是广西来的“老兄弟”,也知道他们是侍王长嗣的亲兵,因此特别关照金团头,要时时注意这两个人的言语行动。开头几年,简直每走一步都有人跟着,夜里睡觉都有人守着。几年过去,金团头见他们老老实实,并无越轨行动;再说,太平天国早已经烟消云散,永远也没有再打回来的日子了,不怕这两个断手缺脚的花子能翻起什么巨浪来,这才渐渐放松了一些。

如今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之久,为安全计,他们两人都还不敢轻举妄动,只好耐心等待,坐候良机,一旦有了万全之策,再动手不迟。

第八十三回

潜踪匿迹,小夫妻两顶竹轿逃往外地

鸡飞蛋打,大老爷三次较量全盘皆输

鸦片战争之后,列强迫使清皇朝俯首听命,逐渐把中国的封建社会变成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但是依附于这个社会而生存的各种各样“黑社会”,却依旧保持着他们十分巩固的封建统治。“花子社会”作为黑社会的组成部分之一,当然也不例外。

花子社会中封建统治的主要标志,是花子头儿“团头”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官绅、商贾、文士们的眼中,团头属于“下九流”,没人看得起他;但是在花子世界中,他就是皇上,他定下来的规矩,就是金科玉律,他吩咐下来的话,就是金口玉言。谁要是不听,按“家法”处置起来,简直比“国法”还要严酷三分。花子们犯了事儿,团头也同官府一样坐堂问案,轻则掌嘴打屁股,重则三刀六个洞──给你一把七寸钢刀,让你自己在身上随便哪儿戳三刀,但每刀必须戳穿;更重的还可以割鼻、剟眼、砍手、剁脚直到淹死、吊死、乱石砸死、乱棍打死。这种“家法”,也跟各姓各族的“族法”一样,是受到“王法”保护的。受了刑的人,即便有那胆子告到县衙门去,太爷一听是小花子告团头,这就叫做“以小犯上”,向例是轰下堂去了事。因此自打严嵩当了“天下都团头”那一年起,还真没有听说过有花子上衙门去状告团头的。至于被处死的花子,自从入了丐帮,丁税钱粮全免,连个户籍都没有,乡官、地保才不愿多管这些并无油水可捞的闲事呢!

缙云县东乡的团头,据说也是朱元璋坐了天下以后与各府州县的城隍同时封的。所不同的是:封为城隍的,都是已经死去的功臣,而被封为团头的,则都是立有战功但又犯有小小过错的下级军士。这些团头,也像帝王公侯一样,可以世袭罔替,代代相传。皇帝继位,接的是传国玉玺;团头继位,接的是一根老竹根做的旱烟管。那根老竹根烟管红中透亮,熠熠生光,一看就可以知道绝不止传了三代五代,很可能还是明代初年传下来的,比严嵩的年纪还要大呢。

现任东乡团头金鹤春的“王府”,就是壶镇栖流所。他所统辖的全乡二百多名花子中,住在栖流所里的只有三四十人,其中一部分人每天出去乞付,当天交纳“份例”──三五文钱或几两米;一部分人在“家”里养鸡鸭、喂猪羊,由团头每月发放份例钱;还有一部分人是花子王国里的“公差”──花子们犯了家规,掌刑的就是他们;地面上有了“路倒”或“冻尸”,背到义地去埋掉,然后从地保那里领赏钱的也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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