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是雷蒙第一次踏足这个神秘而古老的遥远东方国度——印度。
因为情况特殊,他没有通过常规的交通方式抵达,也就是说,他没有坐飞机,没有办理签证,而是直接以八马赫的高速全速飞行,横跨了太平洋,花了整整一个多小时,抵达了印度首都,孟买。
孟买大概是印度最发达的城市了,到处都树立着高楼大厦。
只是,这并不代表这里真的像表面那么优秀,即便是富人区,走到街上也随处可见垃圾和牛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即便是在这里,也始终无法逃离印度外强中干的实质。
就像是一个有着华丽外表,腐朽内里,行将就木的老者,偏偏维持着自己仍然强壮的虚假谎言。
雷蒙没有太过耽搁时间,他不想在印度这片神奇的土地过多停留,对于孟买街头路边上,那些用恒河圣水冲的玛莎拉脆脆球跟高级手调芦荟汁儿,他都表现出了生理性质的不适和恶心。
即便强大如他,也不敢从那些看上去勤劳朴实的印度人民的左手里,接过印度的传统美食。
他甚至敢打赌,就算是让灭霸来印度品尝这些看似美味的印度美食,灭霸也得在酒店里拉一晚上直到虚脱为止,说不定还有口味刁钻的三哥,深夜会跑到灭霸房间里,做上一些会上新闻的事情。
总之,在这些看上去热情好客,或者说,直接拦街打劫外国游客,不给钱就不让走的三哥们,带着浓重印度口音的英语里,雷蒙花了几美刀,轻轻松松打听到了自己想要找的地方。
也就是那个被誉为东方好来坞的孟买电影基地——宝来坞。
宝来坞是印度电影业的支柱,每天都有无数来自不同剧组的成员在这里游荡,不过绝大多数都是高种姓的印度人,当然也有很多欧美面孔,所以雷蒙的白人长相为他提供了很多的便利。
即便是宝来坞的印度安保人员,在看到这样一个长相英俊硬朗的外国人出现的时候,也都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劲,甚至没有检查雷蒙是否拥有通行证,就直接放雷蒙走进了宝来坞的电影产业园区。
他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走马观花的转完了整个园区,看到最多的,是来自各个剧组,千奇百怪的特技表演,还有一群又一群能歌善舞的印度人看上去非常浮夸的歌舞表演。
直到他在一个很大的电影厂房外看到了一辆箱型货车,车上还有一部当红电影《影子战士2:时光之旅》的续集广告,一个骑着科幻风格摩托,超级英雄式的主角,以及一张典型的印度面孔。
“找到你了——”
电影厂房里,印度当红的电影演员金格,正在欢快的音乐中,在舞台的灯光下,与自己的舞蹈团队跳着一支热切的集体舞,尽情的挥洒着汗水,同时也在与漂亮的女主演不断的眉来眼去。
可突然间,他却发现那个与自己对视的女主演突然倒在了地上。
“怎么,发生什么事情了?”
金格愣住了,连忙蹲下身,将女主演拉进自己怀抱中。
她双眼紧闭,毫无反应,但胸口仍在起伏,可紧接着,没等金格反应过来,他周围的伴舞,无论男女也都倒在了地上,不仅如此,外面的导演,场记,摄影师,化妆师也都统统倒在了地上。
只剩下流光溢彩的探照灯,还有音响里劲爆的舞曲音乐,仍然在持续着。
这诡异的一幕顿时让金格露出了慌张的表情,他已经活了几千年,还从未见到过这样的景色,直到远处突然响起了由远及近的脚步声,这才促使金格回过神来,循声看去。
出现在制片厂的电影厂房里的陌生人,是一个大概三十多岁出头的白种人。
对方有着棱角分明的面庞,五官俊郎,线条坚毅,眼神澹漠,鼻梁高挺,还有修剪整齐的山羊胡,再加上线条饱满粗壮的肌肉撑起的西装,从头到脚都透露着一股西装暴徒的味道。
似乎是觉得片场里的音乐声有些太过于嘈杂,那人望向了远处的音响设备,随后双眼亮起暗红色的光芒,两道通红的光束从他眼睛里射出,直接摧毁了那些音响,让整个片场再度安静下来。
这样,他才满意的点了点头,重新将目光放在了金格的身上,随后缓缓开口。
“永恒族的金格,又或者,我该叫你金固——嗯,美索不达米亚的神明大人?”
“什么,你怎么知道的,你到底是谁?”
金格眉头紧皱,放下怀中的女主角,脸上露出了复杂的表情,因为他敢肯定,永恒族的存在,即便是在地球上知道的人也是极为稀少,可对方一开口,就叫破了自己隐藏了几千年时间的身份。
不仅如此,对方还用了不知道什么手段,将在场的普通人系数放倒,甚至还展现出了如同自己的永恒族伙伴尹卡瑞斯一般,用双眼释放能量光束的能力,发生的一切,实在是有些过于匪夷所思了。
诚然,在地球上,有很多奇人异事,可金格想了半天,还是想不到眼前这人究竟是谁。
“我是什么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希望你能带我去见你们的领导者,阿贾克。”
可对方的话语,却让金格彻底陷入了沉默当中。
“......如果你不告诉我你是谁,有什么目的,你应该明白我是不可能照做的吧。”
沉默片刻之后,金格缓缓起身,双手的手腕处浮现出了复杂的金色符文。
“呵呵,那我倒是很想看看,你有什么反抗的实力。”
雷蒙歪了歪脑袋,双眼再度浮现出暗红色的光芒。
下一秒,金格指间迸发出金色的宇宙能量,化作无数微小的金色能量弹飞向雷蒙所在的方向,可雷蒙却同样以热射线点射作为对抗,轻易击碎了那些飞向自己的金色能量弹。
看到能量弹没有效果,金格知道自己碰上硬茬子了。
于是,金格咬了咬牙,再度增加了自己体内的宇宙能量输出,指间迸发的金色的能量弹变得更大,更密集,同时也更危险,却仍然被眼前陌生人如同尹卡瑞斯一般的能量光束纷纷拦截下来。
“看来你也就这点实力。”
雷蒙冷笑着再度开口,目光却从那漫天的金色能量弹上移开,任由那些能量弹打在自己身上,也许那些能量弹可以轻易撕裂重型装甲车的装甲,却只能在雷蒙身上的西装留下一处弹痕。
两道热射线直冲金格胸口飞去,在金格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射在了金格心脏的位置。
刹那间,金格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可紧接着,他却惊讶的发现这热射线并未穿透自己的心脏。仅仅是在自己的衣服上烧出了一个洞,实在是让人觉得无法理解。
难道这看上去十足凶险的能量光束,居然只有这般威力吗?
“如果你是在想,为什么这东西这么弱,那你可就错了——”
只是留着眼前这个永恒族还有用,所以雷蒙并没有直接杀了他,随着热射线的威力缓缓上升,金格顿时感到胸口一阵刺痛,并且变得越来越疼痛,像是一把电钻正在试图钻透自己的胸膛。
这也让金格意识到,对方并不是没有杀了自己的能力,只是在戏耍自己,自己在对方面前的反抗完全就是无济于事,又或者说,对方很清楚,他从一开始就没有选择,只能选择乖乖配合。
“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带我去找阿贾克,不要浪费我的怜悯。”
当雷蒙再度开口,他说的话,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知道了,快停下,我带你去找她!
!”
面对着那钻心的疼痛,以及死亡的威胁,金格只能低下脑袋,请求对方放过自己。